利津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利津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522000202602000075A_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利津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522000202602000075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利津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利津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地址:联系方式:5622371供应商(乙方):山东众智未来职业培训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南一路365号黄河三角洲未来数字智谷808室联系方式:182546217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培训服务 /148.4848.48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乙方于2026年12月12日前完成集中教学阶段任务。地点:省内。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0
九、其他补充事宜:2026年利津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合同.pdf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名称:2026年利津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522000202602000075_001采购单位:利津县农业农村局-1-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利津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山东众智未来职业培训学院有限责任公司见证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09月28日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结果和有关采购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由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合同的签订内容进行见证。
一、主体说明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根据甲方所需项目的要求,经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见证方,负责见证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活动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均由甲、乙双方承担。
二、标的指2026年利津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本项目总价款人民币¥484800.00元整(大写:肆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确定的本项目内容、服务质量要求;如果更改,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后,方可更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等项目内容;如果更改,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后,方可更改。-2-
三、培训内容(一)高素质农民线下集中培训设立3个班实施(每班不超70人),班级名称分别为:2026年利津县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高素质农民培训(一)、(二)、(三)班,总人数不少于141人(不含相关政府带队人员)。培训学时不少于40个学时(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二)在线下集中培训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讨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以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电话回访、座谈等形式开展跟踪服务,具体的跟踪服务形式、时间、地点由甲方结合当地农时确定。跟踪服务时间不少于1天,以及上级安排的有关工作。相关费用据实结算。
四、培训服务要求(一)开班计划。乙方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育。开班计划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0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培育全过程内容,明确班级管理、学员安全等相关要求。(二)课程要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每班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不包含报到、饭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学时;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线上学习不超过15%。-3-(三)培育形式。培育课程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鼓励乙方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育形式,提高教学效果。乙方须按照要求为学员在指定学习平台购买线上学习所需课程。线上学习利用“齐鲁乡村网络学院”开展,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四)培育师资。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授课方式易于农民接受,教案内容通俗实用。跟踪服务应配备专门师资。(五)培育教材。Z方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主管部门审核,洗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六)培育对象管理。乙方负责培育对象培训期间的全程管理,要求培育对象在集中培育期间,严格遵守班级管理制度,严禁酗酒、滋事或从事可能影响学习培训的其他活动。(七)培训材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购置相关培训书籍;印制学员手册、签到考勤表、满意度调查表、试卷等材料;印制结业证书:统一配备学习用品,包括手提袋、笔记本、中性笔等。(八)档案管理。乙方应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一是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完成参训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参训农民评价率100%、参训农民满意度95%以上,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资料完整-4-规范,按照甲方要求装订成册。乙方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审批计划、学员登记表、培训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结业证书发放名单,以及培训现场影像资料等相关佐证材料。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宣传新闻稿(省级及以上新闻报刊不少于2篇)。乙方应做到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九)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业务部门对所有培训工作的监管、检查及后续相关资料的补充完善提供便利等事宜。(十)乙方要做好安全应急预案,乙方负责全体参训相关人员在整个培训过程中的吃、住、行、用等方面相关的的安全事宜,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纪律监管和落实。乙方为参训人员购买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确保参训人员的吃住行等安全,承担因安全等情况所涉及的相应责任赔付,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五、其他要求(一)7方所供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磋商文件规定的规范等要求,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服务质量符合要求,一I030日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予以处理。(二)乙方必须与甲方积极配合,随时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乙方对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甲万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培训过程按照向甲方提供的培训方案按时按量地完成教学计划,管理好培训班的日常事务,随时或定期向甲方报告培训的进展情况,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此次培训交予其他公司办理。-5-乙方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对学员外出培训、线下培训、跟踪服务等业务分段实施,并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四)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培训课程、日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培训要件发生变化时,甲方均应于开始培训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和该项工作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取消此次培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该项工作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除外。(五)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参训学员遵守培训中的秩序要求进行引导、指导和监督,并要求其服从老师及领队的指挥、遵守培训过程中的秩序和要求。(六)甲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信息,用于乙方备案登记,如人员名单不合格,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更换合格的人员。甲方应当确定一人作为联系参加培训人员的联络人,用于培训期间组织联络参加培训人员。
六、服务地点、完成时间服务地点:省内。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乙方于2026年12月12日前完成集中教学阶段任务。
七、费用支付办法及方式乙方按照采购文件和甲方要求,培训服务全部完成后,经甲方和上级业务部门审验符合要求,凭合规发票3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100%。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沂河路支行-6-账号:15331901040008335公司名称:山东众智未来职业培训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八、违约责任(一)乙方所提供服务,必须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二)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乙方如转包合同或擅自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三)乙方必须与甲方积极配合,随时汇报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乙方对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组成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二)乙方响应文件;(三)乙方对本项目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承诺。
十、其它事宜(一)参训人数及参训时间若有变化,甲乙双方需在活动开始前五日内做最后确认,最终结果以甲方实际参训人数为准。(二)培训涉及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培训实际人数、天数等据实结算。培训活动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特殊-7-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或有整体、部分学员因其它及个人因素需终止或中途退出培训的情况,乙方出具培训具体天数、人数等费用明细,双方认可,据实结算。若后期督导中发现培训实施过程中相关天数、人数等内容与招投标方案不一致的,或中途有人员数量、天数等变动带来的吃、住、行、训等费用发生变化的,或结算金额与上级业务部门监管、检查要求不一致的,乙方要按照督查部门单位相关要求执行。(三)本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因业务增减等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合同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审理)。(四)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文乐商定。E甲方:利津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山东众智未来职业培训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缪蓬勃委托代理人:范禹新、委托代理人:电话:0510-83509电话:0546-5622829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15号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南一路365号黄河三角洲未来数字智谷808室-8-开户银行:农行利津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沂河路支行账号:15317001040016764账号:15331901040008335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日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6日签订地点:利津县签订地点:利津县见证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46-8329908地址: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