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华侨中学2026年垃圾清理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370283043013202600009_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垃圾清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283000202601003380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垃圾清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山东省华侨中学地址: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文化广场西路197号联系方式:15898813856供应商(乙方):青岛青山绿水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207号联系方式:131889837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无12.72.7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东省华侨中学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0

九、其他补充事宜:垃圾清运合同2026.pdf垃圾清运合同2026.pdf成交通知书青岛青山绿永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在参加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SDGP370283000202601003380_A、A)中,被山东省华侨中学(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2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请于本《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贵单位报价承诺等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齐鲁云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2026年10月17日-第1页-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协议甲方:山东省华侨中学乙方:青岛青山绿水同和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生活垃圾清运。

二、清运地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2处垃圾投放点集中投放)甲方单位地址:广场西路

三、收费标准:甲乙双方确定按1800元/桶/年的标准收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甲方根据本单位实际共需配备拾伍个垃圾桶,垃圾桶为甲方提供。全年共计交费(含税金额):贰万柒仟元整(小写¥27000元)。

四、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壹年,自2026年08月14日起至2027年08月13日止。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确定一处固定的垃圾存放点,并用标准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确保垃圾全部入桶不外溢;(2)甲方须保证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分类存放,如混有工业垃圾,乙方有权拒绝清运;(3)甲方须按照双方达成的收费标准预付协议的费用,乙方发票给到甲方,甲方十日内付款到账;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甲方固定的垃圾存放点清运垃圾,做到车走地面净,垃圾桶轻拿轻放,桶外垃圾乙方有权不予清运;(2)甲方不能预付费用,则乙方停止对甲方的垃圾清运;(3)除甲乙双方认定的垃圾投放点以外的垃圾,与乙方无关;(4)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冰雪浓雾天气、车辆故障等意外情况无法清运时,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清运。(5)乙方按照合同中签订的桶数进行清运,并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政策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税率以国家政策为准);(6)未经该合同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7)清运周期:每天1次,每次15桶。

六、其它事项: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3、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七、双方开票信息甲方:山东省华侨中学代表人:洪出797切、地址:平间和作联系电话:15898813856乙方:青岛青山绿水同和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刘卫正地址: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豪德国际商贸中心1006联系电话:15610097820户名:青岛青山绿水同和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海尔路支行账号:224742006149支付行号:104452411084联系电话:0532-88396655成交通知书青岛青山绿永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在参加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SDGP370283000202601003380_A、A)中,被山东省华侨中学(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2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请于本《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贵单位报价承诺等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齐鲁云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2026年10月17日-第1页-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协议甲方:山东省华侨中学乙方:青岛青山绿水同和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生活垃圾清运。

二、清运地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2处垃圾投放点集中投放)甲方单位地址:广场西路

三、收费标准:甲乙双方确定按1800元/桶/年的标准收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甲方根据本单位实际共需配备拾伍个垃圾桶,垃圾桶为甲方提供。全年共计交费(含税金额):贰万柒仟元整(小写¥27000元)。

四、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壹年,自2026年08月14日起至2027年08月13日止。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确定一处固定的垃圾存放点,并用标准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确保垃圾全部入桶不外溢;(2)甲方须保证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分类存放,如混有工业垃圾,乙方有权拒绝清运;(3)甲方须按照双方达成的收费标准预付协议的费用,乙方发票给到甲方,甲方十日内付款到账;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甲方固定的垃圾存放点清运垃圾,做到车走地面净,垃圾桶轻拿轻放,桶外垃圾乙方有权不予清运;(2)甲方不能预付费用,则乙方停止对甲方的垃圾清运;(3)除甲乙双方认定的垃圾投放点以外的垃圾,与乙方无关;(4)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冰雪浓雾天气、车辆故障等意外情况无法清运时,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清运。(5)乙方按照合同中签订的桶数进行清运,并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政策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税率以国家政策为准);(6)未经该合同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7)清运周期:每天1次,每次15桶。

六、其它事项: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3、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七、双方开票信息甲方:山东省华侨中学代表人:洪出797切、地址:平间和作联系电话:15898813856乙方:青岛青山绿水同和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刘卫正地址: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豪德国际商贸中心1006联系电话:15610097820户名:青岛青山绿水同和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海尔路支行账号:224742006149支付行号:104452411084联系电话:0532-8839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