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鲁B58FE3车辆保险10-27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611001202600019_001

二、合同名称:鲁B58FE3车辆保险10-27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601005699

四、采购项目名称:鲁B58FE3车辆保险10-27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青岛市商务局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联系方式:85918165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6号联系方式:185616118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财产保险服务 大型10.2175950.217595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青岛市商务局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0

九、其他补充事宜:保险58FE3.pdf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限在青中国人民保险创立于1949、服务涵盖保险全类别、机构县域善10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EEDZAA61200投保验证码回填时间:收费确认时间:2026-10-1310:02投保确认时间:2026-10-1310:02生成保单时间:2026-10-1310:02鲁:37022610182607865保险单号:PDZA20263702X000759474被保险人青岛市商务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200697193307X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六号青岛世贸中心A座13-15层联系电话138****8084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鲁B58FE3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非营业客车发动机号码87140093识别代码(车架号)LSGDC82D18E027394厂牌型号别克SGM6515ATA旅行车核定载客7人核定载质量0.000千克排量2.4900L功率112.0000KW登记日期2008-11-17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3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玖元整(¥:749.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保险期间自2026年10月27日0时0分起至2027年10月26日24时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代收车船税整备质量1,804.00纳税人识别号11370200697193307X当年应缴¥:900.00元往年补缴70.00元滞纳金¥: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900.00元)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特别约定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商务局重要提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749.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706.60元,增值税额总计:42.40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370226102181856:58182921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邮政编码:266001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6-10-11(保险人首章核保:自动核保制单:王正鑫经办:王正鑫二督管理总局监制限在青岛市销售中国人民保险创立于1949、服务涵盖保险全类别、机构县域覆盖100%投保验证码回填时间:投保确认码:V0201PICC370226101971856958047收费确认时间:2026-10-1310:02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生成保单时间:2026-10-1310:02EEDAAZ0020ZA2鲁:37022610182607862保险单号:PDAA20263702X000618888鉴于投保人已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依照承保险种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青岛市商务局车主青岛市商务局保险车辆情况号牌号码鲁B58FE3厂牌型号别克SGM6515ATA旅行车VIN码/车架号LSGDC82D18E027394发动机号87140093核定载客7人核定载质量0.000千克初次登记日期2008-11-17使用性质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非营业客车年平均行驶里程10000.00公里机动车种类客车承保险种绝对免赔率费率浮动(+/-)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保险费(元)机动车损失保险139000.00107.26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3000000.00266.94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150000.00/座*1座31.05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150000.00/座*6座113.90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道路救援服务)/2次0.00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00000.007.80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青岛市商务局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陆元玖角伍分(¥:526.95元)保险期间自2026年10月27日0时0分起至2027年10月26日24时0分止特1.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别销售渠道: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口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约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王正鑫13573832305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定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重要提示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526.95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97.12元,增值税额总计:29.8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M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曲阜路4号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w.picccom邮政编码:266001签单日期:2026-10-11保险人签章)核保:自动核保制单:王正鑫经办:王正鑫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