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纪家口子共富工坊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95000202602000084A_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纪家口子共富工坊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95000202602000084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纪家口子共富工坊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人民政府地址:联系方式:0631-5708877供应商(乙方):威海华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世昌大道87号联系方式:138631784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专业施工 无1110.0018110.0018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初村镇纪家口子村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0
九、其他补充事宜:2026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纪家口子共富工坊项目合同.pdf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2026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纪家口子共富工坊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095000202602000084A_001计划编号:37109500085100120260016采购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威海华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威海智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一十月二十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威海华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6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纪家口子共富工坊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6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纪家口子共富工坊项目2.工程地点:初村镇纪家口子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概况: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挡墙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应急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等。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全过程。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零壹拾捌元整(¥1100018.00元);最终结算价=按合同清单报价计算的结算价*[合同签约价/合同清单总价(计算出具体数值,保留小数点后4位)】注:签约价仍为成交总价,合同清单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首次提交的报价清单。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方。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诺执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承诺按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工作。5.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10月20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威海市高区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貮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执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DF—2019—0002)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且由合同当事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且已经过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山东新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山东省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不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各类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标准及规范,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承诺书;(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等资料,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开工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措施、周报和月报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需要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根据需要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各种文件需要的合理份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加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根据需要的合理期限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现场办公室需存放图纸,供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不得将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等私自运出。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出入口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其它工程或转给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其它工程或转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结算条款约定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张华伟;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0631-570887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施工现场发包人的一切权利。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报价单位成交后发包人即可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协调水、电、电讯线路的接入,由承包人按开工需要接至施工场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及完整的档案资料,满足城建档案部门对竣工资料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及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资料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除包括《通用合同条款》3.1条外,还包括以下义务:①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时采取合理的探查、拆改或防护等措施,确保施工场地及周围原有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管线设施、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公路设施等公共设施,农、林、牧、渔等民用设施,以及文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设施不受损害,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避免施工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害,并为发包人与第三人提供合理的方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