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中心医院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00000202602000363A_001

二、合同名称: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00000202602000363

四、采购项目名称: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威海市中心医院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西3号联系方式:06313917501供应商(乙方):天津见康华美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三支路5号赛达检测认证园A2座101b号厂房联系方式:182227460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医院服务 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155.0627155.06271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威海市中心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0

九、其他补充事宜: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合同.pdf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000000202602000363A_001计划编号:37100000091131420260071采购人:威海市中心医院供应商:天津见康华美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合同书合同编号:SDGP371000000202602000363采购人(甲方):威海市中心医院供应商(乙方):天津见康华美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采购编号:SDGP371000000202602000363)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书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澄清的文件4、SDGP371000000202602000363招标文件5、乙方的投标文件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服务,具体检测项目详见附件。

三、价款:本合同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伍拾伍万零陆佰贰拾柒元壹角(¥550627.10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四、质量及专利权: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SDGP371000000202602000363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服务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联系人:宫琪;联系电话:13573700500;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甲方研究同意可续签)。

七、验收:1、提供服务前及服务过程中,乙方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服务期满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甲方启动验收;

八、验收报告的签署项目验收合格,甲方使用部门应及时、完整、真实的签署《验收报告》。

九、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具体结算数量以医院系统的实际检测数量为准,经双方共同确认检测数量及金额无异议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支付检测服务费用。如因发票开具不及时引起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威海市相关收费标准发生调整,对应技术服务费须按同比例动态调整。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3)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收款人:天津见康华美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青大寺支行银行账号:9030201000010000639224联系人:王鑫磊、王红刚联系电话:18920972031、15054539178

十、服务承诺:1、乙方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其服务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2、乙方须充分满足临床科室诊断需求,严格保障检验质量,同步提供临床会诊、报告解读、遗传咨询、数据挖掘及科研合作等配套服务。3、乙方须结合甲方业务开展实际,为临床科室及中心实验室提供与项目开展相关的专业培训。联合进行科研工作。4、乙方须符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甲方《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定》工作流程和资质的相关要求。5、乙方须具备标准化实验室信息系统,可与甲方HIS、LIS系统实现稳定、安全的数据对接与电子报告回传,严格按规定时限反馈检测报告。系统对接费用由接收外送样本的检测机构承担。6、同一患者标本需复查确认的,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7、乙方对检测发现的危急值、传染病阳性结果需要立即报告,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处置。8、乙方须完整留存试剂进出库记录、试剂与标本存储实时温度记录、仪器检测原始数据(含图谱)、定标记录、室内质控记录等原始资料,定期向甲方主管部门、中心实验室报送,并配合甲方及医保等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及巡查工作。9、乙方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有检验前、中、后的工作制度和在工作流程。10、乙方从事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职称与岗位能力,提供检验从业资格证、PCR上岗证、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等资质证明,具备报告签发资质,并附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等有效任职材料。乙方拟派服务人员数量39名,其中具备高级(含副高级)职称人员数量8人,且中级职称人员数量21人。11、乙方专家团队须具备国家级疑难病理会诊、阅片能力,具备国家级专家5人。合作的国家级专家须提供正式合作证明文件,且有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级专委会授予的证书及正式文件。12、乙方须建立专业标本转运团队2人。指定专人负责转运全流程管理;对有存储温度要求的标本,须全程留存实时温度监测记录。13、乙方须严格履行患者信息保密义务,严禁将甲方外送标本的患者信息、检测数据及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外泄。14、因乙方原因引发的各类纠纷及相关赔偿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15、若甲方具备相应检测项目的自主开展能力,甲方有权即时终止该项目外送合作,转为院内自行开展。对临床有需求但不在目录里的项目,经甲方各部门批准后,方可纳入开展。

十

一、变更、修改及转让: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就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服务内容、技术规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

二、合同解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单独制作解除合同通知书。

十

三、违约赔偿:1、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及义务,执行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乙方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2、乙方违反第四条质量及专利权第一款的约定及违反第十一条变更、修改及转让的约定,甲方将责令其限期更换或者纠正,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乙方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3、乙方违反第十条服务承诺,甲方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拒付乙方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乙方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5、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乙方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6、由于乙方违约而可能出现其产品(设备)等被甲方使用的情形,其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需要负责或者承担。7、乙方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其他约定(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8、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实际损失金额的100%给予赔偿。9、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任何问题,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拒不整改的,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10、上述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

十

四、争议解决: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十

六、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甲方:威海市中心医院,乙方:天津见康华美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西3号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三支路5号赛达检测认证园A2座101b号厂房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等山报价明细表单位:元项目编号:SDGP371000000202602000363-1项目名称: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二次)采购包: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投标人名称:天津见康华美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价序号1服务名称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服务范围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服务要求内容:威海市中心医院血液病诊断检测外送项目说明: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医院研究同意可续签。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医院研究同意可续签。服务标准执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医院标准。最高限价1799434.00单价550627.10数量1.0000计量单位年价5962710合计:550627.10元备注:交货时间:1海中心医院,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具体结算数量以医院系统实际检测数量为准,经双方共同确认检测数量及金额无异议后,医院在收到我方提供的付检测服万费,如因发票开具不及时引起的付款延,责任由我方承担,若威海市相关收费标准发生调整,对应技术服务费按同比例动态调整。时间:2026年地月12日签章:天津见度华美医学所技术方公司M1151类目病理项目名称免疫组化1项免疫组化2项免疫组化3项免疫组化5项免疫组化7项免疫组化8项免疫组化10项骨髓活检综合诊断血液病疑难病理会诊EEER刚果红染色服务费单价控制价(元/人次)5010015025035040050018510020050150年预估量(人次)30202025252530150305040控制总价(元)150020003000625087501000015000277503000100002000服务费单价报价40.0080.00120.0025.0035.00320.00400.00129.5070.00140.002.50年预估数量30202025252371的2040合计报价1,200.001,600.002,400.00625.00875.008000.001.000.00I0/135.002100.001,000.00100.00流式小巨核酶标大组化小组化免疫分型-血液肿瘤待定(35CD)免疫分型-淋巴瘤(28CD)免疫分型-MDS/MPN(28CD)免疫分型-MM(18CD)白血病抗原复发监测(18CD)PNN克隆检测(10CD)脑脊液(7CD)大颗粒淋巴细胞(4CD)全景免疫功能监测(35项)310125142511401140730730250175100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