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公益画面更换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13000202602000038A_001

二、合同名称: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公益画面更换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13000202602000038

四、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公益画面更换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地址:莱山区宝源路16号联系方式:0535-6920895供应商(乙方):烟台信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53号联系方式:131053588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无199.199.1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0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扫描-公益画面更换项目.pdf/0由ip更啖政府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项目编号:SDGP370613000202602000038项目名称:2026年公益画面更换甲方: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烟台信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026年1。月19日-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包人(全称):烟台信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6年公益画面更换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6年公益画面更换。2.工程地点:烟台市莱山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范围覆盖莱山区50条道路、1031处点位公益宣传载体(点位数量根据宣传需求、道路改造、设施增减动态调整),整体聚焦城市市容品质提升、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重大主题氛围营造,全面完成辖区道路沿线各类公益画面的一体化运营服务,包含设计、制作、安装、更换、保修、专项氛围布置及数字化工单处置等全部工作,保障辖区户外公益宣传设施完好整洁、宣传内容合规新颖、城市整体风貌统一规范,助力创城、创卫、重大节庆及党建宣传工作落地。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每批次公益画面更换期限为自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工。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壹仟元整(¥991000元);-2-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公文亮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响应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D(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3-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0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坶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壹份,山东合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贰份。发包人(公章):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承包人(公章)烟台信泰通信科技有限执法局公司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70613MA3CLIM27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26号飞龙科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253号技创业园3号楼邮政编码:2640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有)(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补充条款(10)会议纪要。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指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以协议书第六条顺序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本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向监理人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按磋商文件及发包人要求重新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月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于每月10日前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日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所在地:-6-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工程师。1.10交通运输L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论场内交通还是场外交通均视为已达到工程施工所需,如承包人认为需进一步完善,费用自行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说明。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丛明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7.通信地址:立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26号飞龙科技创业园3号楼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以授权书为准,代表发包人行使发包人应行使的职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临时水(含临时排水)、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发包人已视为开通,若承包人视为仍不具备开通条件,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具备。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支付。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技术资料、图纸资料、结算资料、工程签证:按质监部门、档案管理和发包人要求的竣工备案和归档内容提供。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发包人要求。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公文亮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8-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53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进行工地现场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生产负责;签署工程有关质量、进度、造价的书面文件,接收监理联系单、接收发包人书面通知。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约定扣合同总价款的1%,并由承包方限期改正,如拒不改正,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记录诚信档案转监管部门备案。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5000元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30000元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每次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项目管理机构全体成员应在开工前3天内全部到岗,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管理机构全体成员不得擅自离岗。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每次3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经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