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6-1372、采购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6年平等乡西环线提升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8日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伊川政采磋商(2026)0137号-1本工程为2026年平等乡西环线提升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主要内容: 挖除旧路面,路面基层处理、铺设混凝土路面、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钢筋混凝土箱涵、道路标线、 波形梁护栏、标志牌等。河南追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桑村乡道桑路107号院219房间3,460,325.12元 评审总得分:84.33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6年平等乡西环线提升项目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张双娟豫241192048341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海军、何颖、秦彩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标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计取收费金额:36,603.2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日即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被授权的中标(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6)0137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6-13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伊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6836591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地址:洛阳市伊川县平等乡联系人:范先生联系方式:0379-685410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洛阳春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商会大厦A 座11层1117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66680891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6668089111招标文件正文.pdf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6年平等乡西环线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6)0137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6-137采购人: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洛阳春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6年平等乡西环线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标段名称/采购人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先生0379-68541003代理机构洛阳春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文亮16668089111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口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口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尔城)2026年09月29日采购人:(-位签章)2026年09月29日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4.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4.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4.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4.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效。4.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供应商《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打分。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8、(此条款仅适用于远程不见面交易的项目)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8.1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磋商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8.2供应商(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