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沙子江站营区提质改造及文化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报价中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沙子江站营区提质改造及文化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62026102008526469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丙耀 18773344454报价起止时间: 2026-10-20 17:13 - 2026-10-23 17:13采购单位: 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供应商规模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预算总价:782118.77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房屋修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房屋修缮; 见附件:请为我大队消防站进行提质改造;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782118.77 -附件: 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沙子江站营区提质改造及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竞价文件.zip 响应附件要求:-

三、供应商要求

四、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送货地址: 湖南省 郴州市 永兴县 便江镇 沙子江路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送货备注: - 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沙子江站营区提质改造及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沙子江站营区提质改造及文化设施建设项目2.项目地点: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内环路2号(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3.项目规模:对我站附属楼浴室改造、附属楼二楼书吧改造、晾衣场、值班室、综合办公楼党团活动室改造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数量及范围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4.☆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782118.77元(人民币),包含设计、施工、材料、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税费、安全防护、垃圾清运、质保期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依据采购需求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及地方现行计价规范、市场价格、企业成本自主报价。报价文件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本省造价管理机构评审的工程造价软件编制,并上传电子版成果文件+纸质版盖章扫描件。5.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竞价(乐采云)。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不得干扰队站执勤战备。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消防相关规定及本采购需求文件明确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杜绝安全隐患,达到美观、耐用、安全的使用效果。(二)项目背景及现状沙子江消防救援站营区投入使用时间较长,长期处于高频执勤、日常训练、全天候值守使用状态,目前营区室内外墙面存在起皮、污渍、开裂、等问题,原有老旧标识、展板老化褪色、破损脱落,局部基层破损、墙面观感杂乱,影响队站整体形象。综上所述,为彻底改善营区环境面貌、完善文化阵地体系、规范队伍视觉形象、夯实执勤战备与队伍建设基础,亟需实施本次营区提质改造及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文件相关条款。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质条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无效:现场要求:1.本项目为现场现状定制、营区实地贴合施工类项目,场地尺寸、墙面现状、原有设施位置、现场施工条件、文化布局点位均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未到场踏勘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一经发现直接作废竞价资格。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由供应商参与竞价前提前联系、自行到场、自行负责踏勘安全,踏勘期间产生的人身安全、交通、人工、测量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到场后应了解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要求及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得到业主方认可。为防止资质挂靠,参加现场勘查人员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持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勘查前需持有身份证明、资质证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一)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相关部门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加盖公章)。3.供应商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被投诉、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二)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完成至少壹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提质改造工程(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加盖公章,合同需明确施工内容)。2.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按照本采购需求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安全完成项目施工,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本项目施工须严格按照以下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执行,严禁擅自更改工艺、降低施工标准,施工过程中须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须立即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一)提质改造施工工艺及要求(核心工序)施工流程: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文化建设(二)施工其他要求1.施工前,供应商须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流程、工期安排、质量控制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垃圾清运方案等,报采购方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2.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本采购需求文件要求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须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的,须立即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工期不予顺延。3.施工过程中,须采取有效的降噪、防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及永兴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正常工作的影响;施工时间须符合采购人规定(建议工作日9:00-17:00,避开休息时间及紧急救援任务时段),如需调整施工时间,须提前书面报备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调整。4.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工具须符合安全标准,进场前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5.施工完成后,供应商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所有建筑垃圾、施工废料,恢复施工现场原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四、材料要求☆本项目所用材料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合格、环保、耐用,且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场前须经采购单位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假冒伪劣材料,若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消防站文化建设改造部分,需同时满足庄重严肃的视觉形象与户外长期耐候的结构安全。1.根据《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中关于建筑外观主题鲜明、庄重简洁、具有明确标识性与可识别性的要求;2.《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第1部分:标志中关于安全色(红、蓝、黄、绿)及对比色的使用规定;(二)材料验收要求1.所有材料进场时,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品牌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2.采购单位有权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检测不合格,该批次材料须立即退场,供应商须更换合格材料,且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材料堆放:进场材料须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妥善保管,防止受潮、损坏、污染,堆放地点须符合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不得影响施工及消防安全。

五、验收要求☆本项目施工质量须严格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采购需求文件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1.☆工序确认要求:整个施工期间,每道工序开始及结束前,必须经采购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未经双方共同确认,供应商不得擅自开展下一道工序,确保施工全过程质量可控、流程规范。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的,须立即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3.竣工验收:项目全部施工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竣工图等),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工期不予顺延。4.检测要求: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项目预算内,由供应商承担;若检测结果不合格,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须重新施工,直至检测合格。

六、质保服务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具体质保服务要求如下:1.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紧急情况4小时内)派员到场处理,免费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复杂问题可适当延长,需双方书面确认),维修更换的材料质量须符合本采购需求文件要求,且更换部分的质保期自维修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2.质保期内,若因供应商施工工艺、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隐患或安全事故,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修费用等),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七、施工安全要求☆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相关规范、标准及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八、其他要求(一)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供应商中标后,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条款须符合本采购需求文件要求,若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付款方式:按工程实际进度支付。(二)资料提交要求1.施工过程中,供应商须及时提交施工记录、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确保资料完整、规范、真实,与施工进度同步。2.竣工验收时,供应商须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竣工图、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施工记录、验收记录、品牌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等,资料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一般为3份,含原件1份)。(三)违约责任1.供应商未按本采购需求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须无偿返修、重做,直至验收合格,且工期不予顺延;若返修、重做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须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供应商使用不合格、假冒伪劣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更换合格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须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供应商未按本采购需求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安全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4.供应商未履行质保服务义务,未及时处理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每逾期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5天,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须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四)其他1.本采购需求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2.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不影响永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