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田建设】2026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国债)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NTJS32062120260929001项目名称2026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国债)标段编号NTJS32062120260929001002001标段名称2026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国债)监理工程类型2026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国债)(工程项目名称) 2026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国债)监理(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国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农〔2026〕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海安市农业农村局、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市农业农村局、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国债)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墩头镇杜楼村、双溪村。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6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国债);总投资金额:约1762.50万元;项目工程造价约1532.320934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约30.64万元。工程总工期:225日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2026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国债)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程调整变更;合同、信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平行检验(平行检测)管理;3、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审核,竣工决算初审;4、牵头负责各类问题整改;5、工程质量保修期;6、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7、接受省市县信息化管理要求等。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之日并完成项目终级验收和整改止(含缺陷责任期)(注:投标时CA系统中服务期限(或工期)统一填写225日历天。)缺陷期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12个月。 注:受模板限制,系统中开标一览表中工期统一按225日历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证书: (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入江苏承接监理业务统一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核验盖章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省内无须提供)。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85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等农田水利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4、投标人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委托人 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委托人>该业绩不得作为评分业绩使用。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海安市范围内,仅可同时承担本市范围内(开发区、隆政街道、李堡镇、大公镇、墩头镇、白甸镇、南莫镇、雅周镇)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中的最多3个监理项目;除此之外,该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任何在建监理项目,提供投标人出具的《诚信承诺书》。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b)通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单项工程验收(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c)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e)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 岗位 最低人员要求 资格证书(水利体系,住建监理证书不予认可)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满足下列条件: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 2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水利工程专业省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其他监理类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监理员 2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②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③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④省监理员证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⑤监理员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注:①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配备要求,实施过程中当监理人员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②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可承接海安市范围内(开发区、隆政街道、李堡镇、大公镇、墩头镇、白甸镇、南莫镇、雅周镇)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其中三个工程。③以上表中监理人员必须为企业的正式员工,年龄均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在招标投标阶段对监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作无在监工程要求。④外省工程监理企业取得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省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证书的省外监理人员,在我省只能担任监理员。⑤拟派监理人员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无所学专业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监理班子成员为本企业人员,若中标后发现监理班子成员有非本企业资质人员的,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终止监理合同在内的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5)信誉要求:/ 。 (6)其他要求: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鸿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录鸿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如遇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投标函签字盖章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3.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4.承诺函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5.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6.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7.暗标的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4.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5.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6.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