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2026SQCGC2811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055号联东U谷53-2幢成交金额:本项目竞争费率,费率0.25%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本项目竞争费率,费率0.25%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拟对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提升。包括:新建凤飞路、吉祥路等13条道路污水管网,新建管材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管,新建污水管网长度约7.9公里,管径D400-D800;改造治淮路、凤阳路、解放三路等54条道路污水管网,改造管材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管,改造污水管网长度约62.23公里,管径D500-D800。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采购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城(组长)、张董礼、孙德凡(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9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联系方式:176055266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中心大厦联系方式:177552632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涛(采购人代表)、封仁滢(采购代理机构)电 话:17605526655、17755263276
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正文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单位名称)的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0人,营业收入为4624.7909万元,资产总额为5363.069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1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响应文件,第1页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6版)项目名称: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BB2026SQCGC2811采购人: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安徽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安徽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
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安徽省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落实世行营商环境指标情况1.《示范文本》引导电子化方式提供和获取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2.《示范文本》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等格式,帮助采购人更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制定更有竞争力的投标策略。3.《示范文本》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提醒采购人不应逾期退回。4.《示范文本》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示范文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便于供应商通过网上询问、质疑等多种途径反馈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6.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充分考虑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的性别平等指标,如市场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市政设施接入、劳动力、获得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市场竞争、化解商业纠纷等方面的性别平等。
三、填写规则1.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2.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采购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
四、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
五、合同文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
六、响应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1.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磋商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2.《示范文本》第二章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条款号与“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序号一一对应。
七、实施及修改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安徽省财政厅采购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八章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B2026SQCGC2811项目名称: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5万元(本项目竞争费率,各供应商所报费率不得高于1%)最高限价:75万元(本项目竞争费率,各供应商所报费率不得高于1%)采购需求: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拟对龙子湖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提升。包括:新建凤飞路、吉祥路等13条道路污水管网,新建管材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管,新建污水管网长度约7.9公里,管径D400-D800;改造治淮路、凤阳路、解放三路等54条道路污水管网,改造管材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管,改造污水管网长度约62.23公里,管径D500-D800。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第1页共71页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响应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