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为【惠州西湖及周边区域更新优化工程(一期)——丰山片区提升项目采购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2026-10-22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西湖及周边区域更新优化工程(一期)——丰山片区提升项目采购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0MB2D210422610150626 项目规模投资额(¥182,390,000.00元) 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内容 项目主要对现状下角南路(丰山路至慈云路段)长约680米道路进行改造,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将下角南路线位往西偏移,设置车行桥梁1座;设置车行隧道1座,隧道顶面覆土恢复景观绿化,设置人行地道1座,以联通西湖慢行系统,适当拆除附近建筑增加停车设施。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遂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建安费估算约18239万元,最终实施内容和费用估算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按合同约定 服务金额 ¥336,855.00元至¥269,484.00元 金额说明 1、报价方式:报总价(服务金额区间26.9484万元—33.6855万元,下浮率区间为0%-20%) 2、结算方式:按中选金额包干,含监测费、税费、资料费、差旅费、专家评审会务费等直至报告取得认可或批复的所有费用。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截止报价时间 2026-10-21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6-10-22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惠州西湖及周边区域更新优化工程(一期)——丰山片区提升项目采购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需求书(1).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10-19采购需求书项目名称:惠州西湖及周边区域更新优化工程(一期)—丰山片区提升项目采购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日期:2026年10月

一、工程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对现状下角南路(丰山路至慈云路段)长约680米道路进行改造,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将下角南路线位往西偏移,设置车行桥梁1座;设置车行隧道1座,隧道顶面覆土恢复景观绿化,设置人行地道1座,以联通西湖慢行系统,适当拆除附近建筑增加停车设施。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遂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6435万元,建安费估算约18239万元,最终实施内容和费用估算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业主情况项目业主名称: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1、工作内容: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提交选取人,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并负责解释专家提出的问题,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内容。报告书(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后,选取人按照专家意见将涉及到要补充的资料提供给中选人,再按技术意见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批;协助并跟进有关部门出具有关环评意见,直至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及现场指导等后续服务。2、技术要求:(1)按照公开选取人的有关要求,为公开选取人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按公开选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环评服务工作。(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20001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以及国家、省和惠州市现行有关规定。(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本项目所采用的方-1-案、技术水平及拟采用的污染源治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预测分析该项目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提出本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为项目的合理布局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服务机构资质要求1、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直购选取范围。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其它人员需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需要回避的机构及回避原因:无

五、工期、成果及控制要求1、服务时间:中选后中选人在取得选取人提供的可研报告电子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书送审稿,报告书(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后,选取人按照专家意见将涉及到要补充的资料提供给中选人,中选人在收到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并提交选取人。完成报告书报批稿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限以该主管部门办理时限为准),并将最终成果提交选取人。2、成果要求:编制单位须提交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深度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还应包括必要的说明及基础资料汇编以及编制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图件。中选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及时做好中间成果及评审资料汇编、整理工作并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及取得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作为成果验收标准。

六、公开选取方式和计价标准1、公开选取方式:方案择优选取2、报价方式:报总价(服务金额区间26.9484万元—33.6855万元,下浮率区间为0%-20%)3、计价标准:-2-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125号)和《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环监协[2018]11号)等有关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计取。项目总投资为2.6435亿元,调整系数:项目属于市政行业,且位于西湖风景名胜区,涉及新建桥梁、文物古树等内容,行业调整系数取1.0;敏感系数为敏感:1.2。据此计算惠州西湖及周边区域更新优化工程(一期)—丰山片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费暂定为33.6855万元(未下浮,含税暂定价)。4、结算方式:按中选金额包干,含监测费、税费、资料费、差旅费、专家评审会务费等直至报告取得认可或批复的所有费用。5、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七、其它要求1、中选人必须与本次选取项目的设计单位、可研单位及时有效沟通,确保环评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2、中选人在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必须加强与有关环保部门及选取人及时有效沟通,不得无故拖延,确保该项目环评工作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3、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选单位负责。4、确定中选人后,合同须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5、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中选人要承担项目环评内容或服务费减少的风险。6、中选后,中选人要向有关部门重新确定选取人抽取该项目的报告编制类型,并要承担项目报告编制类型的变更,导致费用减少的风险。

八、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

九、本次采购服务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