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甲供物资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甲供物资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甲供物资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建设项目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已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投审〔2020〕5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DK42+465~DK43+700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0〕632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DK0+000~DK76+901.5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1〕60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DK76+901~DK99+375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3〕16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明站和鹤山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4〕730号)、国铁集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及同步实施等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91号)、《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珠三角机场站车站及相关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甲供物资空调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以下简称“江机段”)项目线路自深茂铁路区间引出,经江门鹤山、佛山高明,终至珠三角机场站(与广湛铁路合设),线路全长98.6公里,预留向西延伸至南宁方向、向北延伸至肇庆东站方向、向南延伸至珠海方向条件。全线共设江门、鹤山西、高明、珠三角机场4座车站,其中江门站为既有站。项目投资估算总额256.26亿元,建设总工期4.5年。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DK0+000~DK99+308.824)甲供物资空调,一体式蒸发冷却冷水机组4台;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为空调包件ZZKT-01。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见附件2物资需求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财务、信誉和其他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广东省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广东省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www.gdgczb.com)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点击“确认投标”,待招标代理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4.2在广东省交易平台完成了4.1操作的投标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2.0】(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4.3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段。4.4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东省交易平台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方法详见广东省交易平台网站“服务指南”(网址为:https://www.gdgczb.com/、咨询电话:020-22360006)。 5.投标文件的递交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东省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东省交易平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东省交易平台。如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5.4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5.5如投标保证金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保险原件(如有)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保函、保险原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现场递交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www.gdgczb.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尚未注册登记的)或通过广东省交易平台提出(已注册登记的)。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61869390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8号城际广场30楼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8号城际广场30楼邮编:510645联系人:唐先生、张先生电话:020-61869390监督部门: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668号城际广场35—38楼邮编:510645电话:020-6186960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邮编:510045联系人:王亚东(项目负责人)、孙俊电话:020-66341901、66341875、180788255202026年10月19日 招标公告 附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名称及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空调ZZKT-01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由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2025年度连续三年净利润为正数。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单个合同中一体式蒸发冷却冷水机组数量不少于2台的供货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与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供货发票、相应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项目名称。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3要求,并按照其格式和内容提交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声明》。 5.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OEM代加工产品。 (2)投标人的一体式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制冷量不得低于招标规格最大制冷量1185kW)具有近三年内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依据《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2024)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报告中其检测结果须满足国家I级能效等级指标(IPLV≥6.0)。 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以证明该检测检验机构具备《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2024)标准的CMA检测能力: 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其能力附表(附表须《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2024)标准检测能力); ②该检测检验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截图,截图须具备《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2024)标准检测能力。 注:“近3年内”指“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5年内”指“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附件2:物资需求表 包件名称及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空调ZZKT-01 一体式蒸发冷却冷水机组 台 4 2026年11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珠肇铁路各站安装地点 指导安装 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包件号) (包件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限和处罚范围内;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s://www.nra.gov.cn/ztzl/hy/xytl/xyjgzc/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在2023年11月~2026年11月(近3年内)有与投标物资知识产权有关侵权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备注: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投标物资知识产权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四、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