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LF0125ST01ZC83
二、合同名称: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0501-2025-02613
四、项目名称: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 汕头市金平区金湖路50号联系方式:0754-88201786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地 址:汕头市港澳路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组团F01-07地块办公楼联系方式:1350988922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2.00项主要标的单价:95100.00元合同金额: 19.0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汕头市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9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口CMGD-ST-20260159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补充协议甲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S根据《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合同》(甲乙双方于2025年12月3日签订,项目编号:CLF0125STO1ZC83)的实际履行情况及甲方变更要求,经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对建设内容“数据管理应用平台”进行增补2套,具体内容以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为准,特签订此补充协议。
一、合同总金额由原中标价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9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佰玖拾捌万元整)变更为合同金额:人民币10170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壹拾柒万零贰佰元整),本次新增“数据管理应用平台”2套,原合同附件2中该设备数量由4套增加至6套;新增2套应与原合同既有4套相互独立,不得替代、抵扣或减少原合同既有4套。本次新增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0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零贰佰元整)。
二、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仍按原合同执行。本条所称“原合同”仅指《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合同》(项目编号:CLF0125STO1ZC83)及其有效附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已依法构成原合同组成部分的内容。
三、付款安排1.本次新增金额的付款条件、付款节点及付款比例按照原合同第六条执行。2.新增2套数据管理应用平台须完成交付、安装部署、系统集成、调试、上线试运行1个月、验收及相关技术资料交付,并取得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后,甲方方承担相应付款义务。3.原合同预付款已支付的,不因本次增补当然增加预付款:未经本条约定的付款条件全部满足,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前支付或重复支付预付款。
四、履约衔接本次新增2套数据管理应用平台适用原合同关于工期、交付、安装部署、系统集成、调试、验收、质保、免费运维、故障响应、违约责任及知识产权的全部口口口CMGD-ST-202601593约定。新增设备的质保期自新增设备对应部分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且不得低于原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限;新增设备的免费运维、故障响应及技术支持标准不得低于原合同约定标准。
五、配套验收新增2套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应纳入项目整体验收,并完成设备交付、安装部署、系统集成、功能测试、上线试运行及相关技术资料交付。新增设备或其配套面服务不符合本补充协议、原合同附件2、招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更换或整改;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并适用原合同关于不合格货物或服务的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进件乙方(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代表:代表:签定日期:2026.10.1Y签定日期:2026.10.14用:口口口口CMGD-ST-202601593附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数据管理应用平台人大金仓套2¥95100.00¥190200.00合计(元)¥190200.00、司口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