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库项目.pdf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库项目(招标编号:STQJ-ZJ-2026034)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
一、招标条件本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年服务资格,招标人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确定8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其签订服务框架协议,并明确律师收费标准和服务框架内容,入选律所优先获得合作期间为本行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代理资格。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律师事务所准入条件:(1)经司法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上一年度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考核为合格:(2)产权清晰、组织架构健全、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专业的运作模式:(3)拥有3名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4)有良好的声誉或较高的声誉,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处分,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精通金融法律事务,有成功运作金融法律事务的案例。2、选派律师准入条件:(1)持有效律师执业证,原则上持证1年以上(有法官、检察官工作经验的可不受1年限制)(2)熟悉与银行(金融)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擅长金融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能依法维护本行的台法权益,无违法违纪行为:(4)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及沟通协调能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50分递交方式: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701-A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50分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701-A2
七、其他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库项目招标公告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TQJ-ZJ-2026034。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库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地点: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求内容:5.1、项目招标采购内容:采购确定8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其签订服务框架协议,并明确律师收费标准和服务框架内容,入选律所优先获得合作期间为本行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代理资格。在合作期限内,若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需要外聘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时,再从签订服务框架协议的律师事务所中选定一家签订具体服务协议,开展具体服务事项。5.2、服务期:两年,即(2026年至2028年),以合同生效之日算起,在合作期限内为本行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5.3、法律服务内容:5.3.1.代理案件一审、二审及再审诉讼事宜。5.3.2.代理案件仲裁事宜。5.3.3.代理案件执行事宜。5.3.4.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抵押物、质押物现场调查、查册及取证,参加法院听证及执行人异议之诉,推进抵押物、质押物拍卖处置工作。5.3.5.调查被执行人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提供给执行法院推动执行工作。5.3.6.协助我行回收执行款及执行案件其他相关工作。5.3.7.对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及法律建议。5.3.8.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其他法律服务项目。5.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5.5、律师代理方式及收费标准:律师代理方式设定风险代理、按件收费(含按年收费)两种收费方式,同时明确收费标准上限。具体如下:5.5.1、风险代理。具体操作中有两种方式可选择:5.5.1.1.有基础费用的风险代理。每宗案件的基础费用不超过2万元,实现收回后计算代理费时,基础费用不予抵扣,分阶段付费:5.5.1.2.不设置基础费用的纯风险代理。根据案情复杂情况,可预付部分前期费用(不超过2万元),后期实现收回后予以抵扣,若后期收回不足以抵扣前期预付费用的,代理律所须退回预付费用与抵扣费用的差额部分。5.5.1.3.风险代理费率。(1)通过处置本行抵质押物或本行提供线索的财产收回款项的,律师代理费率(按收回款项扣除本行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后额度为基数计算律师代理费,下同):不超过1.8%(2)通过处置其他财产(含律师提供线索)收回款项的律师代理费率:不超过3.6%。(3)通过以物抵债收回款项的律师代理费率:以抵债金额扣除本行支付的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为基数,再按不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30%计费。(4)通过和解(含和解处置抵质押物)收回款项的律师代理费率:不超过1.44%。(5)诉讼或执行过程中通过债权转让收回款项的,收回债权转让款项的律师服务费率:按转让底价不超过0.72%计费(本条所指情况仅为律师代理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发生债权转让,不包括专项实施债权转让。代理期间因债权转让需出具的尽职调查等法律意见材料不另行计费)。5.5.2、按件计费、按年计费。视具体案件及项目的不同,可设置按件或按年收费。按件收费标准不超过30万元每件,按年收费标准不超过50万元每年,可分阶段付费。5.5.3、特别说明(1)代理期限最长为3年,视案情复杂程度,可续签补充合同延长代理期限。(2)代理期限内(含续签补充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收回款项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代理费,代理期限以外收回的款项不支付。(3)代理为实现本案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诉讼案件,不另行计费。办案费用由律所承担。
六、投标登记有关要求:6.1、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上班时间内),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招标采购代理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701-A2室,下同)进行投标登记。6.2、投标人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原件核对:6.2.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6.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6.2.3本招标公告资格条件7.3-7.4提及的其他资质要求证明资料:
七、投标登记如不足3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6日(上班时间内)到招标采购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媒体发布。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一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东侧农信大厦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663-2934622电子邮件:bgs@gdpnrcb.com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701-A2联系人:周工电话:0754-88117557电子邮件:1647949341@qq.com同。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