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中央民族乐团排练厅改造工程比选公告.pdf中央民族乐团排练厅改造工程比选公告(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本中央民族乐团排练厅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8.190788万元,招标人为中央民族乐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央民族乐团排练厅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中央民族乐团排练厅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该资质在中央国家机关工程施工项目定点企业中备案。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外地进京建筑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时间: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1号泰兴大厦8层。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如法定代表人领取比选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委托代理人领取比选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须含本项目名称及领取文件事宜)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文件售后不退。售价:2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中央民族乐团一层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中央民族乐团一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一、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央民族乐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央民族乐团排练厅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响应人前来参选。1、项目名称:中央民族乐团排练厅改造工程2、项目预算金额:108.190788万元,最高限价(控制价):108.190788万元3、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排练厅及北侧备用间改造,包含原有装饰、过厅拆除,洞口封堵及外墙保温饰面修缮,高窗、屋面防水、室内吊顶墙面更换;新增避风阁、台阶、室内钢制台阶及过厅装修。配套实施区域内电、消防、喷淋、空调、采暖改造,接驳原有系统并完成安装调试等施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4、合同履行期限:92日历天。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及质疑,请与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项目负责人:柳媛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央民族乐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10-64919081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1号泰兴大厦8层联系人:柳媛、李紫晗电话:17710417174电子邮件:lizihan@capitender.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