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常教内采竞[2026]065号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与创新”——音乐楼数字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印象乾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913204116907883670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501-1室 174000元 17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名称:音乐楼数字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桂兰、李佩芳、谢菲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第五中学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6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519-8919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市路9号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0519-86676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0519-86676110 附件: 《采购包1(江苏印象乾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分包号:采购包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组织的(常州市第五中学)采购编号为常教内采竞【2026】065号,(“艺术与创新”音乐楼数字服务项目)(分包号:采购包1)的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艺术与创新”音乐楼数字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印象乾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9人,营业收入为13339.97万元,资产总额为13685.6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印象乾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16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成交人为小微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如是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为无效投标。)我公司非残疾人和监狱企业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项目无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用删除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本项目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