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伽师县米夏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伽师县美观图文广告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伽师县米夏乡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71101000030700833
五、合同编号:11N754579506202614007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宣传品制作服务(交通引导牌)详见附件块22.0015033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伽师县米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卜阿提凯木·麦麦提 联系电话:15209981940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米夏乡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54579506202614007).pdf合同编号:11N754579506202614007采购单位(甲方):伽师县米夏乡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伽师县美观图文广告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伽师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美观图文广告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美观图文广告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美观图文广告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交通引导牌)--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品牌:,制作时效:3-7天,产品材质:PVC悬挂杆+挂链22块150.003300.00合同总价(元)33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叁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三、服务条款1、按照甲方提供内容制作制交通引导牌,尺寸200*120,单价:150元、数量:22块,合计:3300元2、产品可定制,常规尺寸、指定尺寸或测量实际尺寸实时报价。3、可由客户提供样品,说明要求,根据客户要求完成制作与安装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2电话:1/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米夏信用社账号:,账号:86508001201011158677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