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GS-KCHT-2026-816774

二、合同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S-KCHT-2026-816774

四、项目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无联系方式:0935-8393868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中心支公司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建设路联系方式:13884510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车辆保险1(台)¥3,440.11¥3,440.11甘CB021警交强险、商业险、驾乘险合同金额: 3,440.11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肆拾元零壹角壹分履约期限:2026年10月17日至2027年10月17日履约地点:金昌市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21.2.jpg21.1.jpg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10月18日

四、付款期限_、A

五、违约责任,、大人园四六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間解决。如果协商不一权的人早法院提起诉讼。(二)合同变更在本合同止吊执仃期,如有可网原夏召修随时以书而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因特殊县品关品用卡周音后络止木合同,并注销保单。(二口1X个百网目中1欢圣喜口出动活田干田方7方签订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单,开仕保险甲小品品用法口的的险湘阳市后存在遗留问题,则本合间村铁1双,丰体单莎预油图市县攸外宝比时为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尹议处埋本同双方之间的一切右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同原告万所在地有管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近设一)合同变更在本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中、乙双万后可随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因特殊原因碉有而要际本协议日须经甲方同意后终止本合同,并注销保单。(三)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走效,适用干甲方、7方签订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单,并在保险单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果保单的保险期限结束后存在遗留问题,则本合同将持续有效,至保单涉及各项遗留事宜最终处理完时为止。(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

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赵建文甲方单位名称:金昌市金川区大民检察院联系电话:15393568050单位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56号2026年10月13日乙方(公章):乙方负责人:狄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银行账号:62001610102051500033联系电话:18993500088-第2页-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60423620001000002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中心支公司合同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6-816774甲方: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中心支公司合同金额(元):3440.11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肆拾元壹角壹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甘C-B021警-旧车参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C-B021警-旧车参保13440.11003440.11合计(大写):叁仟肆佰肆拾元壹角壹分(小写):¥3440.11元备注: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56号。

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一友担立件乃自检报告后15个作日内木组织河日人人一-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