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消防管网维修改造)专业分包招标公告日期 2026-10-17截止日期 2026-10-19联系人 陈国壮联系电话 18463017896招标要求工期 1.按项目部安排的施工进度开工完工。 质量 1.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评定标准执行; 1.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规范及评定标准执行; 2.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工程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标准执行; 3.无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标准的,按照分包人企业标准执行; 4.分包人无企业标准的,按照所供样品或通用、惯例执行; 5.无样品或通用、惯例的,执行承包人企业内部标准; 6.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 7.分包人负责分包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遵守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分包人必须按承包人有关劳务用工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入场前向承包人提供相关安全生产资质证件和劳务人员名册及人员合法证件,并保证证件真实有效。 2.分包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符合GB2811-2019中特殊型安全帽要求)、穿马甲、穿防砸鞋,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符合GB6095-2021要求,选择坠落悬挂五点式、双钩、静拉力不小于22KN),此部分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报价时需综合考虑。 资质 3.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管理人员 1.分包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本工程配备足够数量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业类别要求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其他说明评分标准 1)实行清单计价的工程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为总价最高分中标。采用分部分项招标模式,要设置单项控制价和总控制价,每个招标单项的控制价原则不得高于合同清单中分项的94%。分项投标价原则上高于分项招标控制价为废标。投标总价等于总招标控制价为60分,投标总价与总招标控制价相比降低高于0.6%(含)加2分,降低低于0.6%(不含)得分相同;总报价与总招标控制价相比降低高于0.6%每相差0.5%(含)加2分,但每相差0.5%(不含)以内得分相同。 2)未实行清单计价的,采用基于主合同的定额计价模式+下率浮方式报价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为最高分中标。打分标准:下浮率等于下浮控制率的为60分,报价下浮率与下浮控制率相比高出0.6%(含)加2分,低于0.6%(不含)得分相同;报价下浮率与下浮控制率相比高于0.6%的每高出0.5%(含)加2分,但每相差0.5%(不含)以内得分相同。报价精确到0.1%。承诺说明 投标人需承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2日内按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提供本专业分包工程《法人担保》和《债权转让协议》,如不能提供,承诺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将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作为附件,同步提交。 下载《承诺书》专业分包合同补充协议-非住宅类抵顶.docx(17KB)招标公告明细 #主要工作内容单位预估工作量控制价备注1低压碳钢管件个320.00133.552低压碳钢管件个600.0089.733低压金属软管根20.00234.104低压金属软管根32.00130.415泡沫发生器台32.00385.576螺栓钢垫等辅件项1.0064,598.857消火栓钢管m800.00151.168消火栓钢管m800.0044.269管道刷油m800.005.6910室内消火栓套64.00957.8011金属阀门个64.00183.7212其他管道绝热m327.431,508.3613防潮层、保护层m2707.2894.1314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系统1.002,566.5815措施费用项1.0012,986.4416扣除其他费用项-50,000.001.00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招标代理费、信息化成本、承揽费、管理人员工资等履约阶段 #履约阶段115.2.1进度款:进度结算审定后XX月支付至进度结算额的XX%,该进度结算包含进度结算提报日之前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续如未发现超额结算或分包人有质量、工期等违约情形,该结算不再调整。215.2.2竣工款支付:竣工结算审定两年,无质量问题且向承包人移交了符合山东省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所有资料后,承包人无息付清剩余款项。315.2.3付款采用___%现金以及___%抵顶的方式支付,其中抵顶支付部分采用承包人用位于__________小区____栋____室的房屋抵顶,房屋总价_______元或_____ __物资,物资单价_____元,总价_____元。当分包人结算金额达到抵顶总价后,双方______月内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或抵顶物资交付手续,办理房屋转让的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分包人与房产所有权人各自承担。抵顶支付,优先用于支付进度款,超出部分用于竣工款的支付。采购单位 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分公司中央储备粮镇江直属库有限公司消防管网维修改造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镇江市详细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粮山社区 采购单位: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分公司中央储备粮镇江直属库有限公司消防管网维修改造项目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zc.whbuilding.com:8899/Sell/Specialized/Bid/Open?Id=7843专业分包合同补充协议承包人:分包人:按照《民法典》、《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甲乙双方已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编号:)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双方就项目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1、工期和进度:1.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的要求开工、完工,分包人施工分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且不低于2000元的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30%,承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2.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的统一安排,否则承包人有权处以200-1000元罚款;分包人三次不服从承包人安排或严重拖延工期,承包人有权将其清退出场,且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且不低于3000元的违约金。

二、工程质量及质量保修:1.分包人完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等级,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且不低于10000元的违约金并采取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责任由分包人承担。2.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动报酬。3.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分包人分包范围内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前和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分包范围内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维修,且必须采取和实施实质性维修措施,维修后及时与业主(发包人、承包方)沟通,在业主(发包人、承包方)认可的合理工期内修复完毕。如分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由分包人支付或由承包人在分包人剩余质保金中等额扣除。分包人承担自行修复或第三方修复部位的保修责任。因分包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分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分包人施工分项缺陷维修导致其他总包分项工程返修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及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分包人免除应承担的质量责任,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需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从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安全文明施工:1.分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于进场施工前进行统一的施工安全培训,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否则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且不低于2000元的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30%,承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2.分包人对从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保证持证上岗,出现特殊作业无证上岗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完全责任。3.分包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符合GB2811-2019中特殊型安全帽要求)、穿马甲、穿防砸鞋,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符合GB6095-2021要求,选择坠落悬挂五点式、双钩、静拉力不小于22KN),合同价款中已包含此部分费用,此部分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四、保险:1.分包人须为进场人员购买本工程所需保险(含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其他商业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如分包人进场人员已经办理本工程所需保险(含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其他商业保险),需提供保险证明,经承包人确认分包人已办理的保险有效后,可不统一购买保险。如分包人需要承包人统一办理保险(含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其他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单中扣除保险费。若分包人未按规定购买本工程所需的保险或购买保险赔付金额不足,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费、不在保险公司报销范围以内的费用、误工费等)均由分包人自行承担。2.如部分工人因无保险、保险赔付较慢、或对赔付金额不满意等引发的任何纠纷,均与承包人无关,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五、管理人员:分包人必须留有1名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填写)长期驻守工地,对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安排及作业要求进行调度,指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管理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

六、工程款支付:1.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暂时不到位时,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程进度和工期,若有发生,视为分包人违约,每发生一次需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2.因分包人自身债务造成法院冻结承包人账户或冻结分包人在承包人处的待付工程款等款项,致使承包人无法付款给分包人,或者导致承包人其他经营受阻的情况,均属于分包人严重违约,分包人应赔偿承包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还需对承包人承担法院冻结或强制划扣款项数额20%的违约金。3.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分包人已充分考虑了抵顶支付对合同价款的影响。本合同约定抵顶(房屋或物资)总价值占合同价款的20%(与合同履约阶段处一致),分包人收到承包人办理抵顶书面通知后,视为承包人将抵顶的房屋或物资交付给分包人。如双方无法对抵顶的房屋和物资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本合同抵顶条款无法履行,需要改变合同付款方式的,分包人同意将合同中涉及抵顶部分的结算余额下浮80%。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实际抵顶比例超出原合同约定的抵顶比例,则原合同中约定的现金付款比例应按照实际抵顶比例相应调整。5.如“房产、物资抵顶明细表”内容或价格发生变动,按承包人单方确认的同期抵顶物资和价格为准。承包人对上述以物抵顶方式及“房产、物资抵顶明细表”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说明:1.因分包人自身原因中途解约,或不能按时完成合约工作内容,不配合承包人施工安排,承包人有权解除与分包人的合约,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已完成工程结算额30%元的违约金。2.在索赔和争议期间,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合同的履行,不得停止或拖延施工,否则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人赔偿由此导致承包人产生的损失。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分包人未向承包人递交索赔意向书,则从第8个工作日起,承包人有权拒绝分包人的索赔要求。3.承包人公司职能科室对分包人的奖罚,可以在不经过分包人开收据的情况下直接在结算单中扣除,分包人应无条件服从。4.本合同各分项含税单价为分包单位已充分考虑工程概况、现场作业条件、抢工、应用于该工程所有的施工工艺、现场食宿条件等情况下的全费用综合报价,分包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调价。

八、协议效力: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本,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之处,按本协议执行,相关未尽事宜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分包人: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附件:抵顶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