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就报废物资回收处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参照苏海QD评资字[2026]第008号资产评估报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报废物资回收处置一览表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1全自动清洗消毒器Rapid-M-320台2 2脉动真空灭菌器XG1.D台2说明:本项目的总价最低限价为人民币8400.00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报废物资处置相关类目,能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 3、近3年无重大环保处罚、安全生产事故,信用中国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政府采购无不良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式 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从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qd3y.com/)下载本询价公告。 供应商可在报价前赴实施项目现场踏勘,自行核对物资品类、数量、损耗、搬运条件。成交后,不得以物资现状为由调价、索赔,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

四、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纸质版一正二副,须包含以下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报价,均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提交); 5、报价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所有报价页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请于2026年10月23日下午 14:30前密封送至地点: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仅接受现场直接送达),逾时不予受理。 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步提交报价保证金1000元(现金)。保证金单独密封于信封内,一并交至会议室工作人员。未按期递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采购资格。

六、商务及安全要求:  1.报价口径:本次报价为全包含税价,包含物资收购款、拆卸费、吊装费、运输费、清理费、税费、安全环保等实施本项目所需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安全责任:供应商全权负责现场作业安全,动火作业须提前报备;作业过程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等违规后果,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实物免责:物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采购人不保证物资成色、可利用性。 4.无效响应情形:报价低于项目最低限价、资质造假、多份响应文件、文件未密封、缺少公章或签字的,均按废标处理。 5.有效供应商不足处理:供应商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响应文件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若本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开标继续进行。若参与投标人只有一家且资格审查合格时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七、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高者成交。 合格供应商按报价由高至低排序,最高有效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由采购人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合同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相关动态栏目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人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回收款。采购人收到全款后,方可允许成交供应商进场清运;成交供应商须一周内完成全部物资清运及场地清洁。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公告全部内容。对公告存在疑问或异议的,请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1日前,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人。技术及业务问题可联系采购人。 2.采购单位: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513-83313036/83352589 地址: 启东市人民中路48号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7日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废物资回收处置采购询价公告(1) - 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