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SHYZB-2026-111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林业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宁德市小江食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后岗开发区A区25-27号202室中标(成交)金额:24.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德市小江食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宁德市林业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在法定工作日内为采购人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以及必要的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等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签订后(5)天内进场服务 按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左爱、金波、陈依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费收费账户:开户全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帐号:35001682433052537321。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1.经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德市林业局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联系方式:李女士/0593-2822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梯1907室联系方式:叶浩、缪胧/0593-2916316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发布稿-宁德市林业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pdf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德市林业局)的(宁德市林业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德市林业局食堂服务),属于(餐饮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德市小江食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38.448209万元,资产总额为75.921454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宁德市小江食堂餐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14日※注意:75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76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宁德市林业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SHYZB-2026-111采购人:宁德市林业局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10月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宁德市林业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宁德市林业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宁德市林业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FJSHYZB-2026-1113.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预算金额(元):250000.00合同包最高限价(元):250000.00品目号标的名称服务年限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谈判保证金(元)1-1宁德市林业局食堂服务1年250000.00餐饮业2500.00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落实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执行。(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5)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谈判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合同包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授权书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合同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