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山镇落星村坝头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10-16 17:43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省份:安徽省

一、项目编号:MASCG-0-F-F-2026-0607

二、项目名称:向山镇落星村坝头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晟沃生态修复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向山创业园33号中标(成交)金额:14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向山镇落星村坝头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服务范围:马鞍山市向山镇人民政府实施马鞍山市旷世奇迹文旅综合体项目地块及周边土地整备工程,施工进场后发现地块内存放大量堆存固废;经检测该固废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铁矿尾砂),测算堆存体积约14.5万立方米 服务要求:满足场地作业(机械作业)、收集装车、密闭运输、合规处置、检测服务(含人工配套)、资料台账、安全环保、配合工作等要求 服务时间: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0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质刚、程小勇、沈兵兵、江红、孙志红、戴晨昕、李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7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805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29分。费用结算标准=实际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肆拾陆元每吨。本项目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1440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雨山区向山镇人民政府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杜塘村联系方式:戴晨昕0555-31012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联系方式:0555-5208835、0555-52066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洋、邱雨电话:0555-5208835、0555-5206682

十、附件1.0607-招标文件正文.pdf马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服务-不见面)项目编号:MASCG-0-F-F-2026-0607项目名称:向山镇落星村坝头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采购人:雨山区向山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要求第一章向山镇落星村坝头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向山镇落星村坝头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ASCG-0-F-F-2026-0607项目名称:向山镇落星村坝头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预算金额:1440万元(综合单价55元每吨)最高限价:1440万元(综合单价55元每吨)采购需求:向山镇落星村坝头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0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固废处理项目,专业性强,需要专业的技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2.1.2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质疑与投诉”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或危废填埋场相关环评批复。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获取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投标人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该包别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6.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雨山区向山镇人民政府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杜塘村联系方式:戴晨昕0555-31012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联系方式:0555-5208835、0555-52066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洋、朱梦佳电话:0555-5208835、0555-520665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2采购人信息:详见招标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选择“不见面开标”登录即可。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7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资金已落实。8投标人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公告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提供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10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有关规定:2.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真实性负责。1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但未中标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下列任意一种形式告知):1、系统告知: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看(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选择“交易系统登录”。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2、邮箱告知:投标人自行登录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查看。3、电话告知:通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或“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告知。1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注:(1)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2)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投标人交纳。(3)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进行中小企业声明的,不进行价格扣除。1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天14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15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15注:如投标人不考察或考察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