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市六工镇中心幼儿园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六工镇中心幼儿园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61101000030775058

五、合同编号:11N09997239420264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详见附件件1.0010001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市六工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贺英 联系电话:15909944588 传真:/ 地址:昌吉市六工镇中心学校院内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修改版-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pdf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编号:11N09997239420264602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市六工镇中心幼儿园(下三工村分园)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水磨沟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款金额单位:元序号序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工程造价咨询1服务//品牌:/l套1000.001000.00合同总价(元)1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元整注:上述总价已包含完成本合同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软件使用费、税费等一切成本,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该价格不再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确认由其昌吉市第二分公司实际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将全部合同款项支付至乙方昌吉市第二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收款方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延安南路支行收款方户名: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第二分公司收款方账号:108195082029

三、服务条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上述工作内容所依据的计价规范、定额标准及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专业工程定额及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二)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工作,将造价公司和造价工程师签章版造价书交甲方贰份。(三)资金支付: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计价,甲方验收通过,且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款额的100%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四)乙方作为本合同的签约主体,确认由其昌吉市分公司实际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服务、开具发票及收取款项。乙方对昌吉市分公司的履约行为、服务质量及成果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准确性承担连带责任。

四、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交成果文件或完成修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费用。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文本与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延安南路支行账号:108195082029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