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MGZC-G-F-260631-HT-2681430
二、合同名称: 第1包:交通厅内蒙古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及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自动报送系统运维
三、项目编号: NMGZC-G-F-260631
四、项目名称: 交通、能源、住建部分信息系统运维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6号联系方式:18148298857供应商(乙方):北京中科聚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院七号楼庚坊国际发展中心6层606联系方式:1501029289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交通厅内蒙古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及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自动报送系统运维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448000.000000元合同金额: 44.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呼和浩特市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2026年交通厅内蒙古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及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自动报送系统运维合同.pdf2026年交通厅内蒙古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及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自动报送系统运维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x2026-160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交通、能源、住建部分信息系统运维采购项目编号:NMGZC-G-F-260631包段名称:第1包:交通厅内蒙古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及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自动报送系统运维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签订日期:22年10月16日扫描全能王创建甲方(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法定代表人:张树礼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6号邮编:010010联系电话:18148298857乙方(供应商):北京中科聚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院七号楼庚坊国际发展中1心6层606邮编:100088联系电话:15010292898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交通厅内蒙古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及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自动报送系统运维项目的服务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交通、能源、住建部分信息系统运维采购(NMGZC-G-F-260631)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与供应商(北京中科聚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1页共31页扫描全能王创建
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结果及成交通知书;(三)甲方的采购文件;(四)乙方的响应文件(视为乙方的服务承诺);(五)甲方、乙方的更正、澄清、说明、补充事项及承诺等。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服务如下:乙方针对内蒙古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统计分析系统)、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自动报送系统(以下简称自动报送系统)提供运维服务。运维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参数类服务、系统维护类服务、统计分析系统业务支撑类技术服务、数据推送类服务、统计分析系统培训服务、其他服务等,保障系统持续、稳定、安全运行,解决日常运维及故障处置需求,配合甲方完成安全合规相关工作。详细的服务内容如下:(一)应用系统参数类服务1、统计分析系统参数更新服务(1)年度报表参数更新工作包含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计半年报》、《道路运输统计年报》等各套统计报表的指标、公式、表样、基础数据等参数更新,须在交通运输部统计报表年度更新参数及要求下达后5天内完成更第2页共31页扫描全能王创建新工作: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参数更新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参数更新要求1天内完成更新。若乙方未按期完成参数更新、未按要求完成验证工作,或参数更新、验证不到位造成区部两级报表参数不一致、报表数据报错、报部数据失真等问题的,视为违约。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参数整改、复核校验工作,并承担全部整改成本;同时每发生一次该类违约情形,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若因参数更新滞后、错误导致全区对应统计报表数据报送失败、数据偏差、被上级部门通报问责、考核失分的,乙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全额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间接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进一步追究其相应责任。(2)完成甲方及用户提出的统计报表自治区个性化需求、查询需求、汇总分析需求,在正式接到需求工单后1天内完成;若乙方未能在正式接到需求工单后1天内完成,视为违约;需求成果存在错误、缺陷不能满足业务使用的,造成业务工作延误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3)根据各套报表报送频率及要求及时更新对应报表的“数据同步方案”功能;(4)根据交通运输部下达的中央投资项目信息,1天内完成中央投资项目信息的更新及验证工作;若乙方未能在中央信息下发后1日内完成系统数据更新的,视为违约:3日内仍未完成,影响数据填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进一步追究其相应责任。(5)按照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更新要求,合同签订后3天第3页共31页扫描全能王创建向药大内完成符合交通行业综合统计信息管理平台(标准版)要求的数据报送接口开发,并通过该接口导出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的JIO格式数据报部文件。若乙方未按期完成接口开发、不能生成合规的JIO上报文件的视为违约;由此导致统计报表数据无法按期上报并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进一步追究其相应责任。2、自动报送系统参数更新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每年年报布置会后下达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报送技术要求,在3天内完成高速公路运输量动态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抽取、清洗、转换等功能参数更新,做到与部级系统报表参数一致;全年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每15分钟报部准确无误。若乙方未在交通运输部年报布置会下发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报送技术要求后3天内完成自治区系统参数更新校验、未实现与部级报表参数统一,或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未按每15分钟频次准确上报至交通运输部,均视为违约;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内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进一步追究其相应责任。(二)系统运维类服务1、数据备份与数据恢复(1)数据备份:每月进行系统自动备份和手动全量备份;参数更新及数据填报高峰期进行不定期全量备份;备份数据保存期限W6个月,备份存储设备安全可靠,定期对备份设备进行巡检;备份执行率100%,无遗漏备份;若因未备份导致数据丢失,乙第4页共31页扫描全能王创建尚药9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2)数据恢复:接到数据恢复需求后,及时开展数据恢复工作,确保数据恢复成功率100%,恢复时间符合故障等级约定;每月至少开展1次备份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可用;2、软件定期维护(1)日常巡检:系统每日巡检1次,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是否正常启动运行、CPU及内存是否正常、有无异常进程、web容器是否正常运行、程序是否正常运行;巡检后输出《巡检记录表》,每月汇总提交甲方;乙方未按要求每日开展巡检、巡检缺项漏项、发现问题拖延不予解决,甲方有权视情节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以及未按时整改的均视为履约违约。(2)补丁升级:及时关注系统原厂商发布的补丁、更新包,评估补丁兼容性后,为系统安装安全补丁、功能更新包,避免因未安装补丁导致安全漏洞或功能异常;补丁安装前进行数据备份,安装后进行测试,确保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若因乙方未按要求开展补丁升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跟进原厂补丁、未做兼容性评估、补丁前未备份数据、安装后未开展测试,引发系统安全漏洞、功能故障、数据异常、业务中断的,由乙方负责限期整改修复,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故障修复:接到应用系统故障报修后,按故障等级及时响应,现场处置,进行故障排查、修复,解决软件运行异常、功能故障、接口故障等问题,确保软件系统正常运行;第5页共31页扫描全能王创建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修复的,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故障等级故障定义响应时间解决时间服务方式一级(重大故障)系统全面瘫痪、核心业务完全中断;数据丢失、泄露、错乱;重大安全事件(勒索病毒、入侵攻击等)川15分钟≤1小时现场(30分钟内到场)二级(严重故障)系统部分功能瘫痪、核心业务受严重影响;高危安全漏洞未整改≤30分钟≤8小时现场(1小时内到场)系统部分功能异常、非核心二级(扫描全能王创建尚药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