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邓财磋商采购-2026-51-A

二、合同名称: 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

三、项目编号: 邓财磋商采购-2026-51

四、项目名称: 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 地 址: 邓州市龙堰乡史坡村联系方式:13782070423供应商(乙方):河南润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1号联系方式:1773950525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邓州市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餐厅续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主要标的数量:叶龙参主要标的单价:豫2412023202405507合同金额: 227.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90日历天 地点:邓州市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合同(1).pdf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合同(1).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施工合同发包人: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承包人:河南润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5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承包人(全称):河南润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正常进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尽快竣工运行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及有8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龙堰乡北店中心小学)2、工程地点:邓州市3、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4、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乙方包工包料保安全保质量的承包方式,按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费用和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含施工、材料等所有费用。需要保证能达到发包人能够正常使用的工程要求,并不再产生合同约定外的其他费用。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场地、通道协调等不具备施工条件需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的相关费用,经双方现场勘查和商议,工程合同价款以如下规定为准:13.1、工程合同价款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2275000.00元;3.2、付款方式(1)施工方人员机械进场后三日内拨付工程总价的30%。(2)已完成工程量达到总量的80%时,拨付到工程总价的70%。(3)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拨付到工程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完毕。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4.1、负责为乙方施工提供必须的条件(含:管线走廊、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等)。4.2、负责其他在线路通道、工序等方面的现场协调和配合;4.3、为保证乙方施工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必需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程段落有关的技术资料;4.4、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费用;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乙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相关技术和工程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行业规范及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并负责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按照合同承包范围及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施工环节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出现人、财、物损失以及涉法涉诉及信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2、如因特殊原因需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原因、增加费用、工期等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自向甲方发出通知至收到甲方书面反馈意见的时间不计入工期。5.3、指派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代表,负责组织施工和与甲方有关单位的日常联系工作;965.4、乙方严格把好设备、材料质量关,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25.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负。5.6、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建物、建筑物的安全保护工作,否则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或故意拖延工期且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总工程款的1%作为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二十。(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除外。)6.2、施工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由乙方重新返工至合格为止,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全工程总价款的3%。6.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者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天通知另一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由乙方负责竣工资料归档改造,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验收。第八条、工程质保施工完成后,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一年:保修期内如出现非人为、质量原因故障,乙方须及时派人至现场免费维修,否则维修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第九条、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法规。2、因本协议和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处理:向施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不可抗力3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事先不能预见和人力无法抗拒的某种强制力量,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情况等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可靠方式通知另一方。第十二条、其他1、双方可就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0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干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犀款后失效,但保密等长期有效条款除外。3、本合同未约定部分条款,按通用条款为准执行。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邓州市龙堰乡中心学校乙方:河南润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负责人:(盖章)负责人:委托人:委托人:签订日期:026年10月15日签订日期:226年10月15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南阳村镇银行邓州支行账号:账号:888.030.100.1000.559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