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成交企业采购方签署日期成交方签署日期合同附件崇信县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竞选001GSYSZB-ZC2026-006甘肃言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6-06-172026-06-17查看:招标编号:CXNY-2026-ZC018招标代理委托协议项目名称:崇信县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XNY-2026-ZC018委托单位:崇信县农业农村局招标机构:甘肃言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甘肃言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自愿签订以下协议:甲方:单位名称: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西街150号联系电话:0933-6121741邮编:744200乙方:单位名称:甘肃言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称广场3号楼1510室联系电话:19993140409邮编:730030

一、委托内容:甲方同意将崇信县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招标,乙方愿意接受委托并组织实施招标。1、预算金额大写:玖佰肆拾肆万元整(小写:944.00万元)2、招标编号:CXNY-2026-ZC0183、服务期限:自获取技术参数规格列表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招标全部流程。4、技术参数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1-甘肃言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委托乙方具体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经过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到位;2甲方指定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3、负责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详细服务内容或技术参数、配置要求、数量、使用要求以及合同特殊条款等资料,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配合乙方做好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以及审定工作;5、甲方负责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进场登记、场地安排、公告、招标(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的发布;6、甲方有权对委托的项目提出合理、合法的要求,但不得指定投标人或指定品牌,不得指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斤潜在投标人的要求;7、对较特殊的采购项目有权要求乙方组织召开标前会等技术交流咨询活动;8、参加乙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询价)活动,但在公开招标项目中,甲方推荐(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仪式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9、公开招标项目由甲方组建资格审查小组或由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有权拍绝未经资格审查或者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名单》。10、甲方须在政府采购项目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询价)前24小时内(工作时间)委托本单位人员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审)专家,并向乙方推荐(委托)甲方参加评标(审)委员会的人员,并出具《抽取专家委托书》;-2-11、甲方依法组建评标(审)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派代表参加评标(审)活动,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审)过程和结果,并出具《评标专家委托书》;12、在评标(审)过程中,甲方及其委托的评标(审)代表应对评标(审)内容保密;13、甲方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或甲方委托乙方先拟定合同,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但不得对乙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14、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无异议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备案;15、甲方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组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甲方可请第三方机构或委托乙方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6、如投标人提出质疑涉及到甲方,应及时解答投标人的质疑。如投标人提出投诉的,应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标人投诉调查;17、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84960.00元;捌万肆仟玖佰陆拾元整。18、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与义务。(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乙方应当在委托的范围内依法代理采购活动,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应做到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进度,保证采购的顺利实施;-3-甘肃言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3、负责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编制和解释工作。在编制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时,若甲方不具备提供服务或技术要求的能力,也可由乙方按甲方的整体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甲方提出的服务或技术要求造成潜在的投标人不对等待遇时,乙方有权提出修正意见;4、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编制,由甲方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5、负责协助甲方以评标(审)专家为主(三分之二以上)组建评标(审)委员会,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审)专家;6、负责协助甲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接受投标或响应文件。编制评标原则、评分标准及办法,组织和主持开标、评标,由评标(审)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7、负责将合同等应送达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送至采购单位;8、在评标(审)过程中,应对评标内容保密;9、负责向甲方推荐拟中标人(成交人),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10、负责协助甲方及时答复投标人的质疑并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标人投诉调查;11、协助甲方组织对中标人(成交人)履约的验收;(如甲方委托乙方,费用由中标人支付)12、负责招标结束后,将所有招标流程材料装订成册,交予甲方单位存档。

三、争议的解决(一)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4-甘肃言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对造成的损失,由损失方自行承担。对由于双方过错或任何一方过错使协议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它1、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如有补充内容请填写在此处)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禁止性条款》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采购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或盖章):伟联系电话:0933-6121741联系电话:19993140409时间:2026年05月19日时间:2026年05月19日-5-甘肃言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禁止性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资格条件序号禁止内容法律、法规1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79页2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的《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3限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具体名称或设置经营年限等限制条款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一十九号)4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或对代理商提出业绩要求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78页: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六十六号、三百九十四号)5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或国家行政机关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资格条件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目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九十三号)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条件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7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77页8未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今第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以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76页-6-甘肃言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7-

二、采购需求

二、采购需求

二、采购需求10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采购进口产品,或经核准后限制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12擅自提高配置标准的《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13将供应商的所在地作为实质性要求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79页14设定最低限价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105页15未明确采购标的所应执行的国家相关强制性技术、安全标准或规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今第87号)第

十

一、二十五条;《财政部关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16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或设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78页17指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或限定特定时间的检测报告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18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特定金额的业绩或代理商的业绩作为实质性要求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78页: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六十六号、三百九十四号)19要求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43页20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或国家行政机关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实质性要求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77页;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九十三号)21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