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CQS26A04518)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CQS26A0451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6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项目概况: “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CQS26A04518 项目名称: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82,000.00元 最高限价:2,382,000.00元采购需求: 包号:1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 2,382,000.00元 1 项 包括:24位透皮扩散自动取样装置1套、条件位置偏爱系统1套、自身给药系统1套、24位溶出仪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2,382,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方式或事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工作日9:00-17:00)。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2.收款账户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 号:1144 6718 423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缴纳标书费时请备注项目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6日 14: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6日 14: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6日 14:30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经办人:肖老师采购人电话:023-86072725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复兴街道悦复大道336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经办人:陈亚东、胡琳、况琳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52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琳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758852
九、附件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挂网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 最高限价:2382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6A04518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十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
一、招标项目内容-1-
二、资金来源-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2-
五、投标保证金-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
七、投标有关规定-4-
八、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5-
一、采购标的一览表-5-
二、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5-※
三、配置要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0-※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0-※
二、报价要求-10-※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
四、付款方式-12-※
五、知识产权-12-※
六、培训-12-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2-
八、其他-12-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3-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3-
二、评标方法-14-
三、评标标准-15-
四、无效投标条款-18-
五、废标条款-18-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9-
一、投标人-19-
二、招标文件-19-
三、投标文件-19-
四、开标-21-
五、评标-22-
六、定标-22-
七、中标-22-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2-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24-
十、交易服务费-25-
十
一、签订合同-25-
十
二、项目验收-25-
十
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6-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8-
一、经济文件-28-
二、技术(质量)文件-28-
三、商务文件-28-
四、其他-28-
五、资格文件-28-1.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对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CQS26A0451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2.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设备238.24.71工业1.3.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238.2万元。1.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工作日9:00-17:00)。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2.收款账户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缴纳标书费时请备注项目号。(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