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6年展厅设备及布展服务、办公大楼软装、厨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6年展厅设备及布展服务、办公大楼软装、厨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NTT-20261009-3474)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113.1025万元,含税金额125.4839万元;其中标包1预估不含税金额86.4689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及6%,含税金额95.388万元;标包2预估不含税金额15.4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含税金额17.402万元;标包3预估不含税金额11.2336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含税金额12.6939万元。具体采购清单如下表: 标包号 采购内容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适用增值税税率 预估含税总价(元) 1 展厅设备及布展服务 硬件物资部分 532995.20 13% 602284.57 展厅布展服务部分 331693.00 6% 351594.58 标包1合计 864688.20 / 953879.15 2 办公大楼软装 154000 13% 174020 3 办公大楼厨具 112335.05 13% 126938.61 总计 1131023.25 / 1254837.76 标包1、标包2、标包3具体清单详见各标包采购预算明细表。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兼投不兼中,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共3个。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3个,成交份额100%,评审委员会依据各标包综合打分结果分别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产品质量/服务能力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产品质量/服务能力得分相同的,标包1、标包2、标包3售后服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每个标包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按标包预估金额由大到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全部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均推荐完成后,再根据供应商综合排名依次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包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1次后,后序标包不再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该标包的下一名次递补;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包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1次后,后序标包不再推荐其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该标包的下一名次递补,以此类推直至推荐完成。若某标包因供应商被推荐次数达到上限而无法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时,按实际数量推荐;若出现某标包无可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时则该标包重新采购。成交原则: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各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重新采购限中原则:按照本项目异常情况预案,出现1个或多个标包重新进行采购时:已作为该项目任一标包前续采购结果确认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可参与该标包比选,但不再推荐为该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其推荐原则及成交原则仍按上述要求执行。1.8本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单价高于对应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标包1采购展厅设备及布展服务;标包2采购办公大楼软装;标包3采购办公大楼厨具。2.2合同有效期: 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标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3供货期限:标包1:自采购人下达到货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并验收通过;标包2:自采购人下达到货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运抵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安装;标包3:自采购人下达到货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运抵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安装。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相应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的国内类似业绩,具体要求:标包1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标包2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7万元;标包3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万元。注:(1)类似业绩范围:标包1信息化多功能展设备销售类或信息化多功能展厅技术服务类业绩,标包2窗帘或遮阳制品或布艺软装类销售业绩,标包3厨房设备销售类业绩;(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合同或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页、金额(如有)、签署单位、签字盖章情况等内容)。累计业绩金额只认可与类似业绩范围对应的合同含税金额部分,若合同中无法明确类似业绩范围或类似业绩范围对应的合同金额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要求或合同金额清单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法认定类似业绩范围对应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3)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开始履行时间,发票请自行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验真,若经评标委员会查验显示作废/红冲/不一致/查无此票等情形的均视为无效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4)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如均无法证明的视为无效业绩;(5)同一标包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6)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3.3人员要求:各标包间人员均可复用,标包内人员不能相互兼任,兼任人员不予认可。3.3.1标包1: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设计师、3名团队人员,其中团队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1份、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份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份,可为1人同时具备多证,也可为每人具备单证。注:(1)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与供应商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6年3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响应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本标包人员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2)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应急管理部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3.3.2标包2、标包3:标包2、标包3各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负责响应产品的售后应急维修工作。注:(1)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与供应商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6年3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响应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本标包人员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3.4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供应商控股关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承诺。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2021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2021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同类产品(标包1信息化多功能展设备销售类或信息化多功能展厅技术服务类业绩,标包2窗帘或遮阳制品或布艺软装类销售业绩,标包3厨房设备销售类业绩)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标包1信息化多功能展设备销售类或信息化多功能展厅技术服务类业绩,标包2窗帘或遮阳制品或布艺软装类销售业绩,标包3厨房设备销售类业绩】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12)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注:审查相关承诺,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3.7其他要求:(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审查相关承诺。(2)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中约定的禁止参与全国/四川省充分竞争领域新项目采购活动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3)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
招标公告
📍 四川 💰 0.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6年展厅设备及布展服务、办公大楼软装、厨具采购项目
招标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来源平台:中国铁塔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10-16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