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采购龙湖区上溪仔沟五矿段挡墙坍塌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采购龙湖区上溪仔沟五矿段挡墙坍塌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4559430802608061406 项目业主: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 服务机构: 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采购龙湖区上溪仔沟五矿段挡墙坍塌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5074559430802608061406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10月16日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上溪仔沟五矿段。因发生1处护岸挡墙发生坍塌,坍塌长度约35米,本次工程针对该段左侧坍塌挡墙实施修复,修复段总长度为35米,采用C25素砼挡土墙结构,对挡墙底部进行抛石处理;为确保渠道正常过水,本次施工采用纵向土围堰分段导流,围堰总长度43.6m,工程投资额约为30.00万元。 2.服务内容:提交龙湖区上溪仔沟五矿段挡墙坍塌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 合同附件龙湖区上溪仔沟五矿段挡墙坍塌修复工程 设计合同.pdf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 2026-10-16 水利工程设计合同书合同编号:4405074559430802608061406委托单位(甲方):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设计单位(乙方):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项目:龙湖区上溪仔沟五矿段挡墙坍塌修复工程合同工作:本合同项目的施工图测量、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签订时间:2026年8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招本A同项日的本合同项目的施工图测量、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工作,共同签本合同书,具体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其他要求。

二、设计要求及成果提交1、7方应根据设计规范、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本合同工作。2、7方应于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后10日内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施工图测量、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相关的全套有关成果及资料一式8份。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1、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事项;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本合同工作,开对提父的成果资料的质量负责。设计期间所需的工作及生活条件自行解决,并对人员、设备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3、工程审查过程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上级汇报论证工作。4在本合同范围内负责按照审查意见等修改和完善设计成果,乙方应无偿负责完善至合格。5、若非乙方责任导致成果需要进行返工、修改等工作,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补偿,并签订补充协议。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合同金额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3月1日起颁发实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为¥12500.00。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下浮35%,下浮后为人民币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8125.00)。最终以结算审核中财政审核价或第三方审核价为准。2、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书并乙方提交成果资料,且项目验收合格。甲方依据结算审核定案报告30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3、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4、承包人承诺设计工期:设计工期为10天。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以下无正文)甲方名称(盖章):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乙方名称(盖章):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0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住所地:住所地:联系电话:888882联系电话:0751-8760412传真:传真:0751-8760412朱头祥联系人:联系人:郑小良,1350276199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韶关武江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4001628638050112648签字日期:20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