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一体推进公共机构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龙子湖区一体推进公共机构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批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龙子湖区一体推进公共机构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批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 11月 06日 10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B2026SQCGZ294 项目名称:龙子湖区一体推进公共机构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批次) 预算金额: 230 万元 / 年 最高限价: 230 万元 / 年 采购需求:以“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统一组织、分类实施”为原则,一体推进县域公共机构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截止到 2026 年底,完成全部改造内容并进入托管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平台部署及节能技改建设期为自开工日期起 90 日历天。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提交详细实施进度计划(含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里程碑节点及交付物),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建设验收合格后次月首日进入托管期,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 10 年。进度延误或关键节点未达标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质疑。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06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5:30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bengbu.gov.cn )下载。 方式:供应商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 )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 年 11 月 06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 供应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0512-58188516 。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 0552-2078835 )。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10-86483801 转 5-2 。 2. 涉及分包项目,供应商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一包投标,须下载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参与
一、
二、三包投标,须下载
一、
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 3. 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 0552-2078835 。 4. 本项目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5. 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开标大厅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蚌埠市龙子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 1599 号 联系人:江雅茹 联系方式: 0552-30407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涂山东路 1717 号金融中心大厦 联系人:洪刚(项目负责人)、鲍馨 联系方式: 15056225592 、 1515654502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雅茹 (采购人代表)、洪刚、鲍馨(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0552-3040706 、 15056225592 、 15156545026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10-16 16:37:44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10-16 16:51:43 累计提交时间 0 天 0 小时 10 分 10 秒 累计办理时间 0 天 0 小时 13 分 59 秒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次月1日正式进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期,招标人于托管服务期开始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的能源托管服务费,月托管服务费=总合同额/10/12。采购人支付能源托管费用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调整相应税率)。本项目属于统一采购项目,项目采用“统招分签分付”方式。具体合同签订单位及付款单位为: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蚌埠市龙子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查院。上述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分别支付费用。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平台部署及节能技改建设期为自开工日期起90日历天。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详细实施进度计划(含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里程碑节点及交付物),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建设验收合格后次月首日进入托管期,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10年。进度延误或关键节点未达标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龙子湖区一体推进公共机构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批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采购需求1.相关事项说明1.合同能源管理:投标人与采购人以合同形式约定能源托管项目的实施内容,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服务,采购人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费或能源托管费支付投标人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2.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由采购人委托投标人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或(和)节能改造。采购人根据能源基准确定的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和能源使用的费用作为托管费用。投标人通过科学的管理运行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约能源,减少费用支出或增加收益,获取合理的利润。托管范围可包括:电、气、煤、油、市政热力、水等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费用(含人工、消耗性材料、工具)。3.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4.能源基准:用作比较能源绩效的定量参考依据,反映了特定时间段的能源利用状况,可采用建筑能源审计所确定的基准期内、项目边界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能源消耗量作为能源绩效参数,也可作为能源绩效改进措施实施前后的参照来计算节能量。5.能源托管费用基数:能源托管项目根据能源基准和项目服务范围确定的年度能源托管费用,可包括能源费用基数和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基数等。其中,能源费用基数是指采购人在基准期所花费的能源费用;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基数是指根据能源托管范围中所包含的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维修范围确定的年度费用。6.建设期:投标人完成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期限。7.能源托管服务期限:指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能源托管服务,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能源托管费用的期限。8.节能设备:指本项目下所有由投标人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仪器和系统等财产。1.项目概况1.1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集中办公区基本情况1.建筑信息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集中办公区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1599号,是蚌埠市龙子湖区区委、区政府、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65家公共机构的集中办公区。共6栋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7788.02平方米,建筑主要信息如下表所示:建筑信息统计表建筑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龙子湖区投资发展大厦(主楼含地下车库)26246.32附属楼(4层)7100.04法院(含地下车库)14131.60检察院(含地下车库)8697.7公安分局(含地下车库)7430.66群众服务综合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181.70合计67788.022.用能情况用能类型包括电、水和天然气,龙子湖区人民政府集中办公区共用一个用电户号,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缴纳后,再和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区公安分局根据已安装电表计量数据结算。共有5个用水户号,其中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各有一个用水户号,并直接向供水公司缴费,其他区域用水共用两个户号,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缴纳费用。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及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均有用气量,其中区人武部用气不在本次托管范围内。3.主要用能设备、设施介绍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集中办公区使用分体式空调、风管式空调和多联式空调承担冷热负荷,照明系统均为LED光源,共用一个电费户号,用水均为市政自来水。1.2能源托管基准值能源费用基准值序号基准类型基准值备注1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