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安屯镇初级中学教学楼窗户维修改造工程的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市安屯镇初级中学教学楼窗户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10月 2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CZB2026056 项目名称:凌海市安屯镇初级中学教学楼窗户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0,107.65 最高限价(元):170,107.65 采购需求:教学楼前窗户维修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 年 10月16日 08 时 30 分至 2026 年10 月22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天山新苑1-7号) 方式:现场领取/线上领取(线上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把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我公司邮箱(lndcgl@163.com),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邮寄至我公司,具体接收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 10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天山新苑1-7号)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 10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天山新苑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凌海市安屯镇初级中学 地址: 凌海市安屯镇 联系方式: 13372975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天山新苑1-7号 联系方式: 13898924076 邮箱地址: lnd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科技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08812709000005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 13898924076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