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19号-EDJZC-202605

二、项目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报价1通化兰铭志商贸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弘康丽城东区7号楼1单元301室投标报价:15541.5(元)-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A3复印纸(80克)蓝鸟型号:A3复印纸(80克);规格:500张/包,4 包/箱51002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A3复印纸(70克)蓝鸟型号:A3复印纸(70克);规格:500张/包,4 包/箱383.53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A4复印纸(80克)蓝鸟型号:A4复印纸(80克);规格:500张/包,8包/箱951004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A4复印纸(70克)蓝鸟型号:A4复印纸(70克);规格:500张/包,8包/箱6283.55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A4彩色复印纸(70克)蓝鸟型号:A4彩色复印纸(70克);规格:100张/包303.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春红,刘江艳,生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二道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 联系方式:0435-3763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 联系方式:0435-37633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英伟电 话:0435-3763309附件信息:询价通知书--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docx168.4K中小企业声明函249.6K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196.0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通化市二道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4:15评审专家名单安春红,刘江艳,生锐总中标金额¥1.55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英伟项目联系电话0435-3763309采购单位通化市二道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5-3763300代理机构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5-3763309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19号-EDJZC-202605项目类别:货物类采购人:通化市二道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采购机构: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投标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请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明文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为无效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上传,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联系电话:95763。3.请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作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上的承诺,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4.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5.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质疑和投诉应载明具体明确的质疑投诉事项以及与事项相关的诉求、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一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须使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范本(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6.对询价通知书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联系人:刘英伟联系电话:0435-376330913843582717谢谢合作!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14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16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21第六章合同草案条款2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一章采购邀请(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19号-EDJZC-2026052.项目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2026年度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询价4.预算金额:¥22380.00元5.最高限价:¥22380.00元6.采购需求:A3复印纸(80克)5箱;A3复印纸(70克)3箱;A4复印纸(80克)95箱;A4复印纸(70克)62箱;A4彩色复印纸(70克)30包。(详见询价通知书)。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本项目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1.时间:2026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3.分包、转包: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4.开标方式: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做好准备,并确保设备正常。项目到达开标时间,进入开标大厅,等待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标书后,可进行解密标书。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标书后,供应商点击”CA解密”插入加密时的CA进行解密。解密期限为30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6.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7.7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7.8《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8.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并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联系人:张贺新联系方式:0435-3763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联系人:刘英伟联系方式:0435-37633093.技术支持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3.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3.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3.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2本国产品3.2.21.1.1本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3.3.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31.1.1中小企业定义:3.3.3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3.3.3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