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频手术电极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OTXA-2610221374(招标文件编号:OTXA-2610221374)

二、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频手术电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陕西戌岩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1幢10904室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1陕西戌岩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频手术电极深圳半岛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icroRF4911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于燕、赵梦云、李耀军、穆亚宁、刘晶(采购代表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类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下浮42%计取。取费基数为各标段一年采购预算,其中各标段年采购预算大于500万元的按500万元计算;40万元≤采购预算<500万元的,按采购预算计算。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9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陕西戌岩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60.4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        联系方式:冯女士 029-87679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029-89585662转805/808            联系方式:孙翊轩、李小艺、张强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翊轩、李小艺、张强电 话:  029-89585685转805/8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频手术电极项目品目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采购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0:26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于燕、赵梦云、李耀军、穆亚宁、刘晶(采购代表人)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翊轩、李小艺、张强项目联系电话029-89585685转805/808采购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女士 029-87679862代理机构名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029-89585662转805/808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翊轩、李小艺、张强附件:附件1OTXA-2610221374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频手术电极项目(二次).doc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频手术电极项目(二次)项目编号:OTXA-2610221374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第六章评标方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频手术电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频手术电极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OTXA-261022137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联系方式:冯女士029-876798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联系人:孙翊轩、李小艺、张强电话:029-89585662转805/808传真:029-89585662转805/808

五、采购内容、预算和要求 标段号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年) 拟中标供应商家数 备注 1 1 高频手术电极 80 拟入围1家 国产资金性质:自筹资金。项目用途:医用。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2026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中明确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2025年审计报告应当已完成赋码工作。如2025年审计报告未赋码、赋码不可查证或查证结果不一致,视为未提供审计报告,不得通过资格性审查。唯一查证网址“注册会计师行业统监管平台”(acc.mpf.go.cn)。3、提供2026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提供2026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或药品)管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10、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或药品)管理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或药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11、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完整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等,授权期限不足3年的须附能够提供持续供货的声明材料,英文授权须提供中文翻译版;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若投标产品为国产且纳入医疗器械(或药品)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开票信息购买。1.发售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3日止,每日9:30-11:30时,13:30-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除外);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9标书发售室;3.发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9-85395209;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或对公转账付款,售后不退;5.文件咨询: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业务二部孙翊轩,联系电话:029-89585662转805。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30时;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万达西安ONE壹号写字楼15层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1.采购项目联系人:孙翊轩、李小艺、张强联系方式(电话):029-89585662转805/808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神舟四路支行账号:1299100957106062.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2.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2.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9、《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2.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提示 编 列 内 容 1.1 采购人 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联系方式:冯女士 029-87679862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电话:029-89585662转805/808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本项目特定条件 无。 2.4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询问或者质疑的,可以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3 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 对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4 质疑内容要求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2.1 报价要求 固定单价(含供应价、运杂费(含保险)、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合同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不得变动)注:若纳入国家集采目录,以集采价格为准 12.3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 否 12.4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要求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包”,投标人可对任一包进行投标,但不能对各包中的内容或者分项内容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本次投标的上限控制价 / 13.1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