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HT-2026-04865601
二、合同名称广东海洋大学装修工程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DDYJ-2026-1924716
四、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广东海洋大学地址:广东省_湛江市_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联系方式:0759-2383203供应商(乙方): 广东柏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城北街道联系方式:1365973866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装修工程1(项)47,115.7047,115.702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无)1,591.241,591.243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1(无)0.000.004暂列金额(元)1(无)0.000.00合同金额: 48,706.94元,大写金额:肆万捌仟柒佰零陆元玖角肆分履约期限: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24日履约地点:广东省本级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广东海洋大学2026年10月16日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广东海洋大学装修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东海洋大学装修工程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65601甲方:广东海洋大学乙方:广东柏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48706.94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柒佰零陆元玖角肆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大学生活动中心102装修工程1.2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1.3承包范围:大学生活动中心102装修1.4承包方式:单价包干。1.5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工。1.6工程质量:合格。1.7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48706.94(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柒佰零陆元玖角肆分)1.8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本工程支付方式按照甲方(采购人)要求的支付方式结算(详见采购需求中“支付方式”和合同中“付款方1式”),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的结算方式与甲方(采购完全响应人)要求不一致的,以甲方(采购人)明确的支付方式为准。关于工期的补充约定。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每日支付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合同价的1%。逾期竣工超20天,超过20天部分每日支付违约金完全响应额上调至合同价的2%。此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乙方应负责运出学校范围,并按本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否则,发现一次支付完全响应违约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乙方组织建筑垃圾垂直运输时,禁止随意抛撒扬尘,采用人工搬运或密闭管道。否则,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完全响应乙方支付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30%。完全响应乙方工程施工和生活用的水电费,按工程结算价的0.7%交回给甲方财务部门。防水部分工程保修期:5年。完全响应完全响应-第1页-8工期的确认:乙方应每天填写施工日志,并将施工日志在每个工作日交于甲方、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因为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施工日志中双方签认的结果进行逐一统计。因为工程量增加造成工期延长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根据工程量予以审批,延期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的工期不予延期。乙方应妥善保管施工日志,如果发生遗失或损毁甲方不予补签,造成工期无法确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完全响应完全响应9合同5.1条款中的“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修改为“本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结算以实际验收工程量为准。以施工图纸(若有)、设计变更(若有)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10删除合同7.1条款中的“当市场价格波动超过甲乙双方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甲乙双方可按照下述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产生的实际情况,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但调整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完全响应11删除合同7.2条款“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所有内容。完全响应12合同5.5条款中的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修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修改为“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防水部分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他修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组织维修。若乙方超时未响应则甲方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完全响应13合同12.1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修改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起诉的,则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甲方所在地为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完全响应14以上商务要求对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删除和变更。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与甲方(采购人)的商务要求不一致的,以甲方(采购人)明确的商务要求为准。完全响应15工程拆除产生的原有材料由乙方自行外运处理,不做材料残值计算。完全响应2.甲方工作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3乙方工作-第2页-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3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3.2指派严振章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3.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3.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4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动工、影响工期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工期。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19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6.1付款方式:2.其它支付方式:(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1591.24元;暂列金额0元;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0元。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结算以实际验收工程量为准。(二)采用总价下浮结算。结算单价为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采用税前工程造价乘以(1-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成交下浮率=1-成交金额/招标控制价。(三)本工程支付一次预付款,合同签订以后,乙方提供完整预付款申请资料,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资料40天内审查完毕,审核过程中乙方对数、补充资料的时间另计。双方对审核结果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书面的竣工结算支付申请资料。甲方应在收到发票、书面的竣工结算-第3页-支付由请咨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工程结算款给乙方。甲方不对乙方承接的单个项目收取质保金,服务期内一次性收取质保金3万元。服务2任为积质期若无质最问题退同2万元:服务期满5年为防水部分工程质保期,若无质量问题退回1万元。质保期内不计息。6.2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7.1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当市场价格波动超过甲乙双方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甲乙双方可按照下述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产生的实际情况,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但调整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7.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7.2.1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广东省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