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国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甬蛟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本招标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国企资金采购并非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甬蛟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交易账户开立定点服务机构招标项目(重发)
二、 项目编号:GTZX2026057
三、 预算金额(元):/
四、 最高限价:券商股票交易佣金3‰(含)
五、 招标需求 (一) 招标内容:证券交易账户开立; (二) 中标候选人数量:1家; (三) 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证券交易账户销户为止。
六、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证券交易账户开立和股权托管业务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期间。若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期间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项目的承销主体。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2. 投标人以营业部、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名义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指定投标人代表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不允许同一公司不同营业部、分公司和子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信誉良好;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得分排名由排序后一名的中标人递补。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30元。
八、 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
九、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中的“不见面投标大厅” 定包会议开始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定包会议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定包会议开始时间后 60 分钟内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定包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投标大厅”及“掌上投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十、 公告报名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23时59分59秒。
十
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330211)上发布。
十
二、 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330211)上,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十
三、 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0 联系人:陈 怡 联系电话:13857882974/0574-86256410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甬蛟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蛟川街道镇宁东路818号金锚楼3-7室 联系人:葛 蕾 联系电话:13616597838 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宁波杰锐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574-26877268;18067100830; QQ 群:24125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