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DGP371121000202602000159
二、项目名称:五莲县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叩官2026年度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山东方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北京路街道秦皇岛路中瑞国际5楼 416,000.00元 88.34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五莲县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叩官2026年度监理服务):服务类(山东方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1-1其他服务五莲县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叩官2026年度监理服务五莲县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叩官2026年度监理服务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合同签订后至竣工验收之日后元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 臧萌萌 评审专家: 袁震 、 庄晓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浮率30%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4420元。账户: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日照石臼支行账号:37001715636059330067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五莲县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叩官2026年度监理服务:442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五莲县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叩官2026年度监理服务):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山东方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88.34山东中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83.46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4.95无合同包1(五莲县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叩官2026年度监理服务):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中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其他情形(技术分值较低。)2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情形(技术分值较低。)3日照数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未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五莲县叩官镇人民政府地址:五莲县叩官镇人民政府驻地联系方式:0633-552107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联系方式:0633-8278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语、郑爽、马毓电话:0633-8278966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2026年10月16日相关附件:五莲县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叩官2026年度监理服务(SDGP37112100020260200015920260929001)-文件集.zip报价明细表(第1轮-山东方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劳务报酬表.pdf五莲县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叩官2026年度监理服务(SDGP37112100020260200015920260929001)-文件集.zip报价明细表(第1轮-山东方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劳务报酬表.pdf合同编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5.工期:80天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适用于采购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采购工程);3.响应文件(适用于采购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采购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元)。包括:1.监理酬金: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2026年月日始,至2026年月日止。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6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委托人:(公章)监理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