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2026年100台新能源皮卡车租赁服务(变更)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2026年100台新能源皮卡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JH08-FK039-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新能源皮卡车租赁项目。服务区域为新疆塔里木油田各探区,预计需求100台新能源皮卡车(其中纯电80台,混动20台)。具体参考车型:奇瑞威麟、尼桑Z9。本项目中所建议的车辆品牌、型号、配置仅作为参考,响应人可提供其他满足项目需求的同等及以上车型及配置的车辆。 2.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租赁服务公司,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提供100辆新能源皮卡车裸车租赁。车数为预估数量,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车辆配置详见设备配置标准。服务期间以实际需求及用车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3项目估算额:2086.1721万元,含税。 2.4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各探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95天。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备案表),经营范围须包含小微型客车租赁。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 (2)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址:https://ysfw.mot.gov.cn)等官方平台查询的备案信息截图(须清晰体现企业名称、备案编号、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所在地区已停止发放上述备案证明,须提供: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备案或合规经营证明文件;或投标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详述当地不再发放备案凭证的政策依据及本企业已完成备案的事实,并附承诺函承诺配合采购人向备案机关核实,如经查实未备案或虚假陈述,自愿按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3.租赁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本项目需求,按照中标份额足额提供参数不低于车辆配置要求的自有皮卡车,所提供机动车登记簿首次车辆注册日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并保证车辆于中标通知书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全部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并承诺验车时提供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簿、交强险的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车辆交付后提供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簿、交强险的扫描件。同时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的自有乘用车,均符合国家机动车公告分类、行业规范及现行尾气排放标准,车况优良、手续合法完备;所有车辆无权属瑕疵、第三方权利、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及未结法律纠纷。纯电皮卡车参考车型:奇瑞威麟;混动皮卡车参考车型:尼桑Z9。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期间实施过乘用车租赁业绩合同不少于2份(以发票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业主信息 、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乘用车租赁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5.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如下: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①惩戒主体: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②黑名单等级:集团公司级和企业级。③惩戒适用:集团公司级黑名单惩戒适用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惩戒适用原则上本单位。④惩戒范围: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规定中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无损检测、项目管理等活动的招标项目须按照服务商和工程建设承包商两类查询)。⑤惩戒阶段: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⑥信息查询: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公示信息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开标当日查询截屏【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7.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1)提供承诺,承诺按照“
六、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中要求开展服务工作; (2)明确承诺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若后续核查发现存在瞒报、谎报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19:00:00至2026年10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以下步骤: ①投标登记。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②支付标书费。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③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注册及缴费须知: ①本项目招标全流程采用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U-key和相关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 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咨询。 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990-6265233。 ③本项目标书费及后续投标保证金缴纳,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办理(http://www2.cnpcbidding.com)。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5.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③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在指定平台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系统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 联 系 人:张霏 电 话:0991-3742217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石油基地7号办公楼 联 系 人(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吴中银 电 话: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