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新滩经合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EPC)洪湖新滩经合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EPC)(JZHH-202610SZ-01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5 18:02 信息来源: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省份:湖北省 资格预审公告 洪湖新滩经合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EPC)洪湖新滩经合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EPC)(JZHH-202610SZ-01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JZHH-202610SZ-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新滩经合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EPC)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审批【2026】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 建设规模:1.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从1万m3/d扩建至1.5万m3/d,主要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的工艺流程。同时新增化工污水处理单元1套,设计规模5000m3/d,并配套化工污水单独处理成套系统,进出水及特征污染因子检测设备;2.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事故应急池等;3.部分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主要增加气浮池、二沉池、反冲洗滤池、生化池、碳源投加系统及尾水回用系统进行升级等;4.尾水管网改造工程:对江夏大道污水管网进行改造。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期实施全部污水处理厂扩建、部分提标升级改造、部分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和尾水管网工程及配套工程。承包人负责本项目范围图纸设计相关服务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配合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部工作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 合同估算价:6210.0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

一、资质条件: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含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业绩)或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1 项单项工程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含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业绩)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发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合同须体现项目金额或者投资额,若合同未载明金额或投资额的,可同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无需提供);②投标人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③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三、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本项目投标单位一致),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中级工程师; ③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施工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本项目投标单位一致),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⑤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须具有有效的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四、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2024、2025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

五、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220796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洪湖市新滩镇人民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第A7号楼1-3层4、5号 邮编:433200邮编:433200 联系人:陈前项目负责人: 李雅琴 电话:15272345158电话:180629676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76329663@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10月15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