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210-2341YDZB6441

二、合同名称: 星海音乐学院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1210-2341YDZB6441

四、项目名称: 星海音乐学院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星海音乐学院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联系方式:苏老师,020-39363052供应商(乙方):广东金乾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233号 106铺107铺108铺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星海音乐学院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3.00项主要标的单价:930000.00元合同金额: 279.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星海音乐学院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8-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5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星海音乐学院政府采购重合同书采购编号:1210-2341YDZB6441项目名称:星海音乐学院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甲方:星海音乐学院乙方:广东金乾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0-39363052电话:传真:020-39363052传真: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233号106铺107铺108铺项目名称:星海音乐学院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1210-2341YDZB6441根据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元(¥2790000.00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人员要求及日常门(急)诊:根据甲方在校师生医疗保障、疾病预防、保健宣传需要,乙方需配备8名以上医护人员并且是固定的(每个校区须保证到岗派驻至少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合同期内,非甲方要求不得更换,其他医护更换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医护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提供在乙方购买的社保证明),包括5名初级及以上职称执业医师(持有国家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3名初级职称及以上护士(持有国家护士资格),其中大学城校区派驻3名医生和2名护士,沙河校区派驻2名医生和1名护士。派驻的医生执业范围必须为内科、全科、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科(按甲方及属地政府部门要求并与两校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科目相符),按要求在所派驻校区医疗机构许可证进行执业注册,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派驻人员须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在行医过程中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未发生过违反与医疗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学期间必须安排医护人员每天24小时的门诊诊疗、急诊和对外送诊服务,寒暑假根据甲方需求安排值班工作,乙方必须为医务室配备固定的值班手机(开通相应服务微信号或APP),医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及劳保、保险、工伤、交通费、伙食费等一切福利待遇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工作时长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寒暑假共累计60天假期)。(寒暑假另设备用金按实结算,时长预计最长按每年60天假期,两校区各安排2名医护人员,按100元/8小时另计工作加班费用,按具体加班时长计算费用,每年备用金按6.31万元封顶,(如甲方要求寒暑假需派医务人员值班,乙方需无条件积极配合,加班费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2、值班时间及人员安排的要求:乙方按项目要求派出医务人员驻校为师生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负责医务室的日常诊疗活动、发热门诊、健康驿站工作等。工作日每天(大学城校区至少两名医生和两名护士、沙河校区至少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在坐班,时间(8:00-12:00,14:00-21:00),工作地点为两校区医务室:至少1名医生值班时间(12:00-14:00,21:00-8:00),工作地点为两校区医务室内值班室。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医务室不休息,每校区要求至少有1名医生保持在岗。乙方指定一名医生作为乙方管理医务室负责人,固定兼任医务室日常业务管理及与甲方衔接工作,其他派驻人员因故确有需要更换,乙方应向甲方相关主管部门提前书面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乙方必须做好人员工作交接,确保医务室24小时医疗服务不脱节不缺岗。对患者必须做到及时响应、诊断、处理,对急病、重病、特殊病人,要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主管人员及值班人员,并及时做好转诊工作。3、乙方单位负责人应随时保持与甲方驻点的联系,确保能够及时提供送诊支持。医务室接到急诊电话后(含夜间),当班医务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治,不得拒诊,对急、重症患者视病情需要及时联系转诊医院及运送车辆(第一时间联系120),就近安排到学校附近区级以上具有120救助站资质的综合医院就诊(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就近的公立二甲以上医院建立起快速便捷的医疗转诊合作关系,并以签订协议文件的形式将转诊合作关系加以明确)。4、设备设施购置:乙方必须配备日常诊疗所需办公设备和基本的医疗设备,并必须在医务室固定配备急救所需要的抢救仪器。购置处方、门诊日志、发热登记本、因病缺勤登记本、疑似传染病和传染病登记本等日常办公用品。5、证件办理:乙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证照要齐全,在提供医疗服务前把相关医护人员执业证注册在大学城校区、沙河校区医务室,负责两校区医务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续证、负责人变更和医护人员的执业变更手续,做到依法执业。6、药品采购及收费标准:乙方负责药品日常定期采购计划制定和协助收费(非现金,挂号费归属甲方,药品采购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药品收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每周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供甲方作为药品采购依据,并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刷卡收费到甲方账户),乙方负责排查清理临过期药品,检查、验收入库药品,以确保师生用药安全:甲方负责药品招标、监督药品来源和质量、核对收费。根据临床用药需要保证配备充足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每周要检查一次药品有效期,确保无过期药品,口服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前一个月清理下架,处理临过期的药品需经甲方核对。对所有药品、治疗费等要明码标价上墙公示(药品零差价供应),若无特殊原因,对就诊人员单次诊疗费+药费自付不得超过50元/人。乙方必须做好药品进出货、存量管理,建立药品每月定期盘点报告制度。乙方提供医疗服务时,不得开展静脉输液等医疗项目。医务室所经营项目需符合医疗规范的医疗服务,乙方届时另增加的医疗服务项目(如理疗、针灸、拔罐等)需符合医务室执业范围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开展。7、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乙方负责在校师生日常的医疗和预防保健,兼顾卫生、心理、生理方面的宣传辅导工作,配合甲方搞好卫生与疾病防治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和甲方对相关部门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每学期至少张贴2次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宜传栏,对甲方环境卫生、防疫、饮食与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免费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免费面向师生开展健康教育卫生讲座或急救知识培训一学期不少于1次,内容双方商定。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开展新生入学健康教育课程。配合甲方完成传染病防控演练,协助整理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急救培训等工作。8、甲方大型活动医疗保障:乙方需免费另增派至少1名医师和1名护士为甲方各大型集体活动期间现场提供医疗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军训、体能测试、校运会、师生临时外出集体活动、各类大型音乐会比赛、新生报到、毕业典礼、各种大型考试、就业招聘会、寒暑假临时大型活动任务等)。重大医疗保障期间,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协助提供一辆救护车及相关人员在现场备用(此项目不包含该费用,需要时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9、疾病监控和卫生检查工作:乙方必须确保医疗服务行为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原因造成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当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乙方承诺在中标本项目后,一个月内为本项目购买不少于500万元的医疗责任险)10、乙方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服务态度,自觉维护服务形象,并在师生就诊时注意言行举止维护好甲方的形象,负责做好医务室的内部管理,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对其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甲方完成上级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卫生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作出整改。11、乙方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卫生职能部门的传染病管理制度的防控要求,做好传染病流行期间疫情的上报处理、传染源隔离、跟踪、密切接触人群筛查、易感人群的保护、信息反馈、指导传染病源的消毒和防治等工作,需按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服务,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因病缺勤登记、门诊就诊登记、疑似传染病和传染病登记、休复学登记、特殊疾病登记、抢救转诊登记等各项日常记录。12、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学生医保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医保政策的宣传、学生医保相关咨询的解答、每年医保新参保续保和停保工作和新生医疗费追溯报销等工作,并与学校财务对接负责医保费用代收代缴核对工作。13、环境卫生和医疗垃圾处理:派驻医务室医护人员要保持医务室的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每天做好消毒登记:及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规范处理医疗垃圾,做好医疗垃圾处理台帐登记,医疗垃圾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的承担的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乙方在本项目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委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某一具体服务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时,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单方通知宣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时即合同解除之时。(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本项目信息。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合作。3、负责监督和检查本项目工作的进度、质量及纪律的遵守情况。发现乙方在本项目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4、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5、按本合同书的规定支付本项目费用。(三)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约定及时支付本项目费用。(四)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项目服务。2、出具甲方要求的相关报告。3、对于在本项目过程中一时不能明确的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告甲方。4、对受委托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5、不得将本合同书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者。6、必须严格按规定开展本项目工作,不得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年。

五、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分12期支付,每季度支付1次。每月服务费计算方法:(合同平均每月金额-被实名有效投诉扣款)×相应季度考核得分相应支付比例。(1)乙方服务期间因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一个月内被有效实名投诉3次,从第3次(含)起,每一次扣2000元,详见《附表:星海音乐学院医疗卫生服务托管项目综合考核表》。(2)考核得分支付比例:考核总得分超过80(含)分,当次费用100%支付:考核总得分70至79分,当次费用按90%支付:考核总得分60至69分,当次费用按80%支付:考核总得分低于60分,取消当次费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3)实际支付金额以按以上考核的结果进行结算,每服务满三个月,甲方在次月15号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医疗服务费(每逢寒暑假顺延至开学支付,乙方在每次收款前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