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厂涂装新增快速换色系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神龙汽车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武汉工厂涂装新增快速换色系统 武汉工厂涂装新增快速换色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26D-ZB-HW-00453-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工厂涂装新增快速换色系统(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神龙汽车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第1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数量:1批,具体详见技术任务书要求。 交货地点:神龙汽车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汉工厂涂装新增快速换色系统。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为:武汉工厂涂装新增快速换色系统 交货期:2026年12月21日前货到招标人现场,2027年1月17日设备交付使用。 最高投标限价:无。 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甲方(神龙汽车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1)闭口合同,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单证经甲方财务审核无误且挂账后三十天内,甲方通知银行向乙方支付;(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在设备硬件到货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单证经甲方财务审核无误且挂账后三十天内,甲方通知银行向乙方支付:(3)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按合同技术条件和验收标准,在甲方安装现场完成设备的最终验收并交付生产使用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经甲方财务部审核无误单据且挂帐后三十天内,甲方通知银行向乙方支付;(4)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且保证期期满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经审核无误单据后三十天内,甲方通知银行向乙方支付。单次支付金额在含税10万元以上的,付款方式为70%现金+30%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180天)。 资金共管:否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标现场查询内容,如评标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招标人在评标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评标时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1.2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2个(其中至少1个合同已完成最终验收)类似国内乘用车主机厂因需求实施的走珠快速换色系统项目且单份合同金额18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证明文件包含合同、技术协议、最终验收报告(仅需对已完成最终验收的合同进行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1)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首台套”)指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产品,包括前三台套(批次、版次)的整机装备及核心部件、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2)非首台套参与投标的,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4)合同金额定义:总价合同(闭口合同)中签订的金额即为“合同金额”;开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采购订单扫描件(含金额)或验收确认单(含金额)等,计算出的合同总金额即为“合同金额”;5)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与之对应不低于第一章3.1.2业绩要求中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如果第一章3.1.2允许多个合同累计满足合同金额要求的,每个合同均需提供与之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需注明发票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累计发票金额不低于第一章3.1.2业绩要求中合同金额的30%);6)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涉及保密情形无法提供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函说明(公函说明中需明确合同金额范围),如因保密情形不能提供完整发票的,也应于公函中同步说明。 注:1.评标中,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有权对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要求进行核查的,供应商有提供对应业绩发票原件的义务。中标后,若有需要,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投标业绩中合同原件等资料进行核查。 2.投标人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中标后,若有需要,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1)近3年即2023年-2025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1年盈利)。(2)2025年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不得为C或D,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税务系统下载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3年中任意1年盈利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投标人成立较晚的,只评审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单一项目中与同标段其他投标人由同一个制造商委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6)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4)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5)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6)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7)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8)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9)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20)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注:第(13)-(18),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3.1.6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p.dfmc.com.cn/)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元。 备注: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项目重新招标,无需重复缴纳标书款。 4.4 平台服务费600.0元/次 备注: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项目重新招标,无需重复缴纳平台服务费。 4.5CA证书(标证通)费用400元/年,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4.6以上各项的费用支付方式:东风汽车采购招投
招标公告
📍 湖北 💰 0.0
武汉工厂涂装新增快速换色系统
招标方:神龙汽车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1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