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C-HG20260276

二、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江苏省靖江市城南园区联友路8号中标(成交)金额:273336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备注1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开标一览表第1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春杰(组长)、沈子行、祁祥、杨秋婵、董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4066.96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8.80;供应商可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我参与的”页面,在项目列表中“中标详情”处下载成交/未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60号联系方式:刘老师 025-844225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021-33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电 话:021-332929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品目其他信息化设备,保密柜,警械设备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行政区域秦淮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7:00评审专家名单陈春杰(组长)、沈子行、祁祥、杨秋婵、董军。总中标金额¥273.336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老师项目联系电话025-84422501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60号南京海关缉私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025-84422501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老师021-33292999附件:附件1JC-HG20260276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9.11-202609201521164672-202610121804521299.docx附件2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_开标一览表-202610121813433147.pdf附件3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本国产品声明函-202610121814042254.pdf附件4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202610121814045272.pdf-----------------------------------------让科技迸发力量(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单位名称)的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智能装备柜主柜(含智能化管理系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3249.76156万元,资产总额为3995.7610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智能装备柜副柜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3249.76156万元,资产总额为3995.7610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智能装备柜副柜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3249.76156万元,资产总额为3995.7610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12日(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83页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项目编号:JC-HG20260276投标人名称: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包号:1开标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单位小计(元)交货时间备注1智能装备柜主柜(含智能化管理系统)锐盾ZBG-RD016666017台1133220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无2智能装备柜副柜1锐盾ZBFG-RD011666017台283220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无3智能装备柜副柜2锐盾ZBFG-RD021606082台1316920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无投标总价:小写:2733360(元);大写:贰佰柒拾叁万叁仟叁佰陆拾(圆)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特别说明事项:本报价包含货物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12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公开招标文件EREE公安部话4项目编号:JC-HG20260276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1投标邀请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人须知93.1总则93.2招标文件103.3投标文件113.4开标、评标133.5中标和合同163.6中标服务费163.7询问、质疑、投诉173.8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18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194.1评标办法194.2初步评审194.3评分细则195采购需求215.1项目概况215.2技术要求215.3服务要求267.合同(参考文本)28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28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18.投标材料格式438.1.*承诺函448.2.*投标函45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8.4.*投标人资质声明468.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78.6.*纳税证明478.7.*社保缴费记录478.8.*审计报告488.9.*商务条款偏离表488.10.业绩488.1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488.12.中小企业声明函49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98.14.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508.15.*开标一览表518.16.*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528.17.*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528.18.采购需求实质性相关材料538.19.采购需求评分相关材料538.20.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538.21.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539.附件549.1.质疑函541投标邀请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1.1.1.项目编号:JC-HG202602761.2.2.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1.3.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总预算:人民币275万元,详见下表:序号品名数量单位智能装备柜主柜(含智能化管理系统)17台智能装备柜副柜117台智能装备柜副柜282台合计:2750000元 大写金额:贰佰柒拾伍万元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1.5.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6.预算金额:人民币2750000元1.7.7.最高限价:人民币2750000元1.8.8.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1.9.9.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10.10.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2026年10月11日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1.11.1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1.12.12.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启。2026年10月12日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到9时3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1.13.13.投标注意事项(1)为保障投标顺利进行,请务必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详见《供应商Ukey证书申请操作手册》(https://jcyun-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df)。如已持有CA证书,请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若证书已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及时联系上海CA办理更新。请注意:凡2026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CA证书,均需重新办理。请各投标人尽早申请,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拨通后按6,再按9)。(2)投标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3)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1.14.14.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1.15.15.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60号南京海关缉私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25-8442250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老师021-33292999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1.16.16.投标注意事项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对应须知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