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6〕1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2026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同心县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永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一)道路工程,混凝土道路改造12546.31m2。(二)排水工程,DN30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882m,DN11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60m,矩形三通混凝土检查井1座,矩形混凝土检查井18座,矩形混凝土沉泥井5座,混凝土道路破除及恢复2250m2,入户口红砖地面拆除及恢复90m2,现状入户检查井拆除及恢复3座,现状泵站提升改造1项。(三)照明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370盏。(四)环卫工程,新建公共厕所2座,分别位于1#、2#卫生站处,单座建筑面积38.40 m2,总建筑面积76.80m2,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电气及室外给排水工程。(五)其他附属工程,硬化路面611m2, 混凝土树池180套,雨水管及雨水口1630m。2.2建设地点: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3计划工期:382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23:59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监督单位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8022479。8、联系方式招标人:同心县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同心县新区农业农村局三楼联系人:李宁电话:18309663888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商务区团结景观大道北侧正丰未来中心B座三层305联系人:杨佳佳(项目负责人)、张键、郑文雯电话:0951-8621424、181095155762026年10月15日 [A6403000141100521001001]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招标,(2026)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09月24日1、招标条件1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6〕1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2026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同心县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永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1项目概况:(一)道路工程,混凝土道路改造12546.31m²。(二)排水工程,DN30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882m,DN11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60m,矩形三通混凝土检查井1座,矩形混凝土检查井18座,矩形混凝土沉泥井5座,混凝土道路破除及恢复2250m²,入户口红砖地面拆除及恢复90m²,现状入户检查井拆除及恢复3座,现状泵站提升改造1项。(三)照明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370盏。(四)环卫工程,新建公共厕所2座,分别位于1#、2#卫生站处,单座建筑面积38.40m²,总建筑面积76.80m²,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电气及室外给排水工程。(五)其他附属工程,硬化路面611m²,混凝土树池180套,雨水管及雨水口1630m。2.2建设地点:同心县兴隆乡李堡村。2.3计划工期:382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23:59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7、监督单位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8022479。88、联系方式招标人:同心县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同心县新区农业农村局三楼联系人:李宁电话:18309663888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商务区团结景观大道北侧正丰未来中心B座三层305联系人:杨佳佳(项目负责人)、张键、郑文雯电话:0951-8621424、18109515576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