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某单位系统集成服务项目(JSXY)(台东营销中心)(标段编号:JSCGXM2026101300820010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某单位系统集成服务项目(JSXY)(台东营销中心),主要包含智能化设备及软件等供货、安装、调试、服务全部工作(详见询比文件)。项目地点:项目地点为盐城市境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货物全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质量要求:设备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质保期:自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1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项目规模:1740600.00元(含税)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某单位系统集成服务项目(JSXY)(台东营销中心)系统集成-2项目地点为盐城市境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合同签订后45日内货物全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740600.00元(含税),其中设备材料部分最高限价55080.00元(含税),其中系统集成部分最高限价1685520.00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2.1.7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智能化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雇主责任险:响应人在合同执行期内须为团队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投保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提供承诺书。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