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2735

二、项目名称:温江园区物业服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四川环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1栋11层1106号 4,747,192.26元 97.73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服务类(四川环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C21040000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温江园区物业服务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执行详见采购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袁良青、吴奇、文海龙、杨鸿、何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无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信用融资温馨提示:广大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采贷)业务。业务详情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 “金融服务平台” 栏目查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四川养麝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联系方式:028-87877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53号中广智媒城B座11层联系方式:?件编制:028-61323016;开、评标:028-6132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件编制:张老师 开评标:杨老师电话:?件编制:028-61323016;开、评标:028-61323020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0月15日相关附件:温江园区物业服务(N510001202600273520260920002)-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环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pdf版本号:N510001202600273520260920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温江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2735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四川养麝研究所)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6年09月20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四川养麝研究所)委托,拟对温江园区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27351.2.采购项目名称:温江园区物业服务1.3.招标项目简介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四川养麝研究所)为四川省药监局公益二类直属事业单位,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等检验检测、科技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生产环境卫生评价,以及人工养麝、实验动物的科研项目和任务,开展麝和实验动物的疾病防治、繁殖育种、规范饲养、综合开发、驯化及成果推广应用与技术服务等工作。温江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涉及三个场所:一是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1679号的温江园区(以下简称“温江园区”),该园区为新建成投入使用园区,主要建筑为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测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洁净实验室面积5000㎡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10个,生物安全管控要求较高。园区占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80938㎡,地上建筑面积为61109㎡,其中1号楼1单元共2层,面积3396㎡,主要为员工食堂、学术报告厅;1号楼2单元共8层,面积11234㎡,主要为职能部门业务办公场所;1号楼3单元共5层,面积为16324㎡,主要为药品检验实验室;2号楼共5层,面积16411㎡,主要为医疗器械检验场所;3号楼共2层,面积3351㎡,主要为医疗器械检验场所;4号楼共5层,面积10157㎡,主要为安全评价中心动物房及药理实验室;实验室污水处理站面积119.56㎡,门卫室面积87.21㎡。地下室建筑面积19829㎡,其中地下机动车库15061㎡,设计机动车位470个,其中25%为充电车位;非机动车库788.79㎡,设计非机动车位500个;其余设备用房3683.4㎡,主要为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房、送排风机房、锅炉房、消防水池和水泵房、生活水池和水泵房、雨水蓄水池和水泵房、雨水蓄水池和中水回用机房等。二是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本部院区的安全评价中心实验楼(以下简称“本部园区”),其中动物房880.34㎡,药理楼2484.7㎡。三是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新业路4号汇都产业园二期内的化妆品及药包材检验实验室(以下简称汇都园区),建筑面积6398.5㎡。本项目所涉及场所均为专业实验室,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秩序维护及安保服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园区绿植养护服务、会议服务以及实验室玻璃器皿清洗、安全评价中心动物房实验动物辅助饲养工作、设施设备维护(含园区消防维保、13台电梯维保、避雷系统监测)等服务。三个场所中,温江园区为包括洁净实验室区域、非洁净实验室区域、动物房在内的全项目物业服务;本部院区安评中心实验楼主要服务内容为实验室玻璃器皿清洗、动物房动物辅助饲养及常规保洁;汇都园区服务内容为实验室玻璃器皿清洗及常规保洁。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四川养麝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邮编:611731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8-87877148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53号中广智媒城B座11层邮编:61000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件编制:028-61323016;开、评标:028-61323020(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0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收款单位: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四川养麝研所)。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及时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注: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收款单位交纳规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