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F26023-SHDL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南京舜智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7号创智大厦A座1号楼9层中标金额:1087000元评审总得分:86.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要求 服务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拟构建“一张图”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本项目以“加密覆盖、拓展应用、安全筑基”为总体方针,在充分利用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翼守土采购项目已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围绕无人机增密部署、多部门应用场景拓展、机房三级等保改造三大方向,全面提升濉溪县自然资源全域智慧监管平台的监管能力、服务范围和安全性。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项目年度验收合格且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续签次年合同。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茜、侯磊、刘发挥、于新春、吴以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共计156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6087768。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濉溪县岱河路74号联系方式:0561-60709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西街道淮海路北孟山路西淮海时代商城A座10楼1001-1003联系方式:13696610818、0561-33600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永丽电话:13696610818、0561-3360033

十、附件1.投标分项报价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信息: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结果公告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F26023-SHDL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南京舜智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7号创智大厦A座1号楼9层中标金额:1087000元评审总得分:86.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要求服务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拟构建“一张图”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本项目以“加密覆盖、拓展应用、安全筑基”为总体方针,在充分利用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翼守土采购项目已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围绕无人机增密部署、多部门应用场景拓展、机房三级等保改造三大方向,全面提升濉溪县自然资源全域智慧监管平台的监管能力、服务范围和安全性。详见附件招标文件。服务时间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项目年度验收合格且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续签次年合同。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茜、侯磊、刘发挥、于新春、吴以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共计156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6087768。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濉溪县岱河路74号联系方式:0561-60709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西街道淮海路北孟山路西淮海时代商城A座10楼1001-1003联系方式:13696610818、0561-33600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永丽电话:13696610818、0561-3360033

十、附件1.投标分项报价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