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口腔器械清洗消毒灭菌非现场监督服务项目编号: JSZC-321100-FW2026-23332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项目预算: ¥148500.0项目地点: 镇江市区评审开始时间: 2026-10-23 09:30评审地点: 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012室采购单位: 镇江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姓名: 镇江市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18115599698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6-10-15 14:45响应截止时间: 2026-10-22 14:45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填写资格承诺函(格式))镇江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口腔器械清洗消毒灭菌非现场监督服务比选文件.pdf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docx资格承诺函(格式).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公司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小)(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