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6)粤0803法鉴字185号案现场摇珠选定 鉴定机构的公示 (第24期) 各在册的鉴定机构、案件当事人:本院(2026)粤0803执恢103号案件,需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陈康全名下的位于吴川市吴阳镇那蒙村委会那蒙村[证号:粤(2020)吴川市不动产权第0026068号]、[证号:吴府集用字[2008]第00440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定于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下午3:30开始在湛江市霞山区法院三楼第一审判庭进行现场摇珠选定机构。请本案相关当事人及在2025年发布的《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录》中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入册机构(房产评估类别)派员参加摇珠。 特别说明:1、参加摇珠人员需现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2、参加现场摇珠的当事人及专业机构需提前十五分钟到场签到,机构依时签到的方可参加摇珠;当事人若一方无故缺席或不依时参加,视为放弃现场监督权利,摇珠继续按时进行,结果有效。3、摇珠结果现场摇出公布,本院不再另行通知。4、参加摇珠的机构必须在本院没有逾期未结案件。5、承诺最长鉴定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自收到鉴定费、鉴定材料之日起计算,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6、中签1机构为正选机构,中签2、3机构为备选机构;若只有一家机构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本案专业机构。7、在每一轮司法委托摇珠活动中,经摇珠被选定的专业机构不再参加本轮此后的摇珠;当全部专业机构均被摇中后,再全部进入新一轮司法委托的摇珠。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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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26)粤0803法鉴字185号案现场摇珠选定鉴定机构的公示(第24期)
招标方: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10-1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