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沙雅县科学技术协会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乐纯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沙雅县科学技术协会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11101000030714004

五、合同编号:11NMB1Q5025720262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文化/体育周边 智能家居无品牌智能家居套1.001200012000286寸4K红外触控一体机 (含AI素描画画系统) 文化/体育周边 86寸4K红外触控一体机(含AI素描画画系统)无品牌86寸4K红外触控一体机 (含AI素描画画系统)台1.0022800228003文化/体育周边 脑机接口意念控制无品牌脑机接口意念控制套1.0020000200004文化/体育周边 3d打印机无品牌3d打印机台1.00770077005文化/体育周边 Al+VR心理学习机(脑电版)无品牌Al+VR心理学习机(脑电版)套1.00750075006文化/体育周边 VR动感座椅无品牌VR动感座椅套1.0025000250007文化/体育周边 星际漫步无品牌星际漫步台1.00800080008文化/体育周边 航天探索历程无品牌航天探索历程套1.0018000180009高达/机甲模型/机器人/变形类 磁浮地球仪无品牌磁浮地球仪套1.008000800010高达/机甲模型/机器人/变形类 智能机器狗表演无品牌智能机器狗表演套1.00250002500011高达/机甲模型/机器人/变形类 VR火星小飞机无品牌VR火星小飞机套1.00300003000012游戏实物周边 中医望闻问切AI问诊仪 0.8×0.6×1.2m无品牌0.8×0.6×1.2m套1.001600016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沙雅县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李春来 联系电话:18418140357 传真: 地址:沙雅县沙雅镇育才路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20261014_204804.PDF科普设备采购及科普展品展具设计制作安装合同需方(甲方):沙雅县科学技术协会供方(乙方):新疆乐纯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科普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6]85号)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内容本合同项下项目内容包括:(一)科普设备采购:乙方向甲方供应本合同附件1列明的全部科普设备,并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乙方所选用的全部设备,必须属于中国科技馆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网址:https://kpfwpt.cdstm.cn)范围内的设备,不得选用该平台公布的设备范围以外的设备。(二)室内科普展品展具设计制作安装(布展):乙方负责科普馆室内科普展品展具的整体方案设计、内容制作、材料采购、现场布展安装(布展)及后期维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墙面科普宣传展板、展墙的设计与制作;2.科普宣传图文内容的策划与编排;3.展板、展墙等科普展具材料的采购与加工;1/144.现场展览布展施工;5.布展完毕后的清理与验收。(二)设计方案审核:7方承诺,本合同中涉及的科晋设备采购及科普展品展具是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的;该设计方案经项目实施地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分管宣传、科协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后经过阿克苏地区科学技术协会审核同意。(四)本合同总价款已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另行支付费用。第二条产品信息(一)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1《科普设备清单》。附件1应详细列明每件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等信息,并注明每件设备在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上的产品编号。(二)乙方交付的设备品牌、型号、规格须与本合同附件1完全一致,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换、替代。如任何设备与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7日内更换,逾期未更换的按逾期交货处理。第三条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该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含设备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科普展品展具设计、制作、材料、展览布展、税费、质保期服务等全部费用。(二)合同总价款分两期支付:1.第一期: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1450%,即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2.第二期:全部设备到货,设备及科普展品展具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分管宣传、科协工作的领导及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三)收款方(乙方)负责开具本合同涉及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给付款方(甲方)。甲方通过银行转账至收款方(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第四条交货地点、方式、时间(一)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二)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三)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完毕。(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沙雅县古勒巴格镇乡村科普馆(古勒巴格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并负责安装调试。(五)收货人:张志军;联系方式:18167500555。(六)收货地址:沙雅县古勒巴格镇乡村科普馆(古勒巴格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第五条风险转移与安装前损坏责任3/14(一)本合同项下全部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转移至甲万。(二)自设备从7方发货起至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万验收合格止,包括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等全部环节,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三)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安装完成前,即使设备已交付至甲方场地,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仍归乙方,甲方不负保管责任。(四)因设备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五)安装过程中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免费更换受损设备。(六)7方应为派往甲方现场的服务人员投保人身蒽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验收标准与程序(一)验收标准: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合同附件1约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本合同附件未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科普展品展具应符合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及国家有关展览展示、消防安全等标准规范。(二)验收程序:1.初步验收:设备到货后,甲方授权项目实施地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分管宣传、科协工作的领导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4/14外观进行查验。查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验收时应核验设备是否属于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范围。2.最终验收:设备及科普展品展具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功能、性能、技术参数、运行状况、设备是否属于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范围、科普展品展具内容与审核方案一致性、布展牢固平整度等。3.验收合格确认: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作为付款依据。(三)科普展品展具验收特别约定:1.科普展品展具制作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制作质量验收;2.展览布展施工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布展质量的验收;3.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是否与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一致、材料是否符合约定、布展是否牢固平整、整体效果是否符合要求等;4.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7日内免费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第七条产品异议甲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出。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甲方及其项目实施地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分管宣传、科协工作的领导提出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5/14部复(月肉羊理讪本理的;为认可甲方据出异,产品异以下影的本合同且他未款的履行第八条设计方果市楼(1)设计方东须同时联得沙雅县古勒巴格分管宜传,科的工作的领导和同地区科学枝本协会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灾地。(2)乙方应确保设计方家内官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党的路线方科政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科普内容准确、科学,不存在伪科学、反科学内容,3、符合国家有关广告、出服、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4.符合项目实施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科协的相关要木。(3)乙方保证并承诺:其提交的设计方案是经过项目实施地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分管宣传、科协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并经过阿克苏地区科学技术协会审核同意的。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审核同惠的设计方案。(4)因乙方设计方案未经审核、审核未通过或擅自变更设计方果,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返工、拆除、重新制作、行政处罚、政治责任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贵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5)设计方案的审核通过,不免除乙方对设计方果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6)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设计方案用于本合同以外任何用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诱露。614第九条科普展品展具内容合规性(一)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科普展品展具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宣传方针政策,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内容。(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科普展品展具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如任何第三方就科普展品展具内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等。(三)乙方应保留科普展品展具内容创作过程中的全部素材来源证明和授权文件,甲方有权随时查阅。(四)如因科普展品展具内容违规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整改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和损失,并免费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第十条展览布展质量与安全(一)乙方应确保展览布展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展览展示、消防安全等标准规范。(二)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三)乙方应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损坏科普馆原有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如因乙方施工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四)展览布展完成后,乙方应确保科普展品展具牢固、平整、美观,不存在脱落、开裂、褪色等质量缺陷。质保期内出现上述问题的,乙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五)因乙方施工造成乙方人员、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人7114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7方应为展览布展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设备来源与权利保证(一)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全部设备,均为乙方通过合法渠道采购取得,乙方对其享有完整、无瑕疵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所有权保留、抵押权、质押权或其他权利负担。(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采购上述设备的上游供应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采购合同编号、付款凭证)。(三)因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拖欠上游供应商货款),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设备权利、取回设备或提起诉讼/仲裁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设备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四)乙方与上游供应商之间的任何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保留条款),均不得对抗甲方对设备的合法占有和使用权。乙方应确保上游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放弃对甲方占有设备的任何追索权利。(五)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