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pdf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编号::NXXSS-2026ZC02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一、招标条件本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572182万元,招标人为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施工内容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化粪池、观察井、地上设备间等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4日11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邮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发送至m15595531166@163.com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间请报名成功后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左营开元小区西门口41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左营开元小区西门口412号)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南街688号联系人:周海滨电话:13629505500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吴忠市左营开元小区西门口412号联系人:鲁文华电话:0953-6577555电子邮件:m15595531166@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同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编号:NXXSS-2026ZC023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注册号:投标报名人姓名:营业地址:手机:注册资本:办公电话及传真:营业期限:E-mail:最近年检年度:身份证号码:报名所须提供资料已提交备注1营业执照投标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决无弄虚作假行为,否则,我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经办日期年月日时分填报说明:上表中字体下带有双下划线的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其余内容由报价人如实填写;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