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2026年新安江(建德段)蓝藻水华水动力驱动机制及防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10-13 02:45 信息来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省份:浙江省
一、项目编号:330182261250010000023-JD2026BF-111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2026年新安江(建德段)蓝藻水华水动力驱动机制及防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687000(元)河海大学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83.76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2026年新安江(建德段)蓝藻水华水动力驱动机制及防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2026年新安江(建德段)蓝藻水华水动力驱动机制及防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新安江(建德段)、富春江(三江口-七里扬帆)、兰江(三江口-大洋),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2)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3)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单位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按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梦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金泓宇,余韶军,赵丹,蒋晓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服务类)计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5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58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迎千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390956390质疑联系人:杨丽娟质疑联系方式:189699281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水韵天城108幢2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季姜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150257质疑联系人:翁硕质疑联系方式:1586882076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建德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986附件信息:(招标文件定稿)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2026年新安江(建德段)蓝藻水华水动力驱动机制及防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docx471.4K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3.0K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2026年新安江(建德段)蓝藻水华水动力驱动机制及防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招标编号:330182261250010000023-JD2026BF-111采购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2026年新安江(建德段)蓝藻水华水动力驱动机制及防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182261250010000023-JD2026BF-111项目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2026年新安江(建德段)蓝藻水华水动力驱动机制及防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700000.00元;采购需求:为提升新安江建德段藻类水华防控能力,需系统开展新安江、兰江、富春江多水源耦合水情演变特征分析,结合气象、水文和水质历史数据及现场观测数据,研究气象、水文和水环境指标对蓝藻水华的影响,阐明新安江建德段藻类水华基本特征及主要影响因素,并开展相应的防控对策研究。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水情与藻情基本特征及历史演变分析;完成现场原位观测、实验;总结历史及监测数据,完成数值模型构建、适用性验证及数值实验;编制《新安江建德段藻类水华防控水利调度方案优化技术报告》《新安江建德段藻类水华暴发机制及防控对策技术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þ有特定资格要求:依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内禁止该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本项目禁止有上述情况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